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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支部调整批复

2023-12-05           组织部         浏览次数 484


关于法学院党委所属学生党支部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23﹞75号

法学院党委:

  经研究,同意
  撤销法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建制;
  刘灵榕同志任法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书记,陈辉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李静同志不再担任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成立法学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由李乐、沈雅琪、夏克淳、韩欣雨四位同志组成,其中李乐同志任党支部书记,沈雅琪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

 

关于法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补选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23﹞40号

法学院党委:

  经研究,同意法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2023年3月23日的补选调整结果,增补王美舒同志为党支部委员,张颖慧同志任党支部书记,李建星同志不再担任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21日

 

关于法学院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22﹞81号

法学院党委:

  经研究,同意法学院退休党支部2022年9月15日的换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由吕虹、钱品石、高瑞芳等3位同志组成,其中吕虹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12月15日


关于法学院党委所属学生党支部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22﹞48号

法学院党委:

  经研究,同意:
  撤销法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建制;
  吴优同志任法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张冠群同志不再担任党支部书记职务;
  成立法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由尹小桐、刘灵榕、李静、陈辉四位同志组成,其中李静同志任党支部书记,刘灵榕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
  成立法学院本科生党支部,曹文韫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关于法学院行政党支部选举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22﹞22号

法学院党委:

  经研究,同意法学院行政党支部2022年6月1日的选举结果,法学院行政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由季熠、郑颖、胡江玥等3位同志组成,其中郑颖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


关于法学院党委所属学生党支部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21﹞72号

法学院党委:

  经研究,同意
  撤销法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建制;
  成立法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由刘艺璇、吴优、张冠群、范晓慧四位同志组成,其中张冠群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关于法学院党委所属教工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21﹞58号

法学院党委:

  经研究,
  同意法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2021年6月29日的换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由任海涛、张伟、孟凡壮等3位同志组成,其中孟凡壮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同意法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2021年6月30日的换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由王家骏、李建星、张颖慧等3位同志组成,其中李建星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同意法学院行政党支部2021年6月21日的换届选举结果,郑颖同志任法学院行政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


关于法学院所属党支部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20﹞72号

法学院党委:

  经研究,同意
  法学院行政与本科生联合党支部更名为法学院行政党支部;
  撤销法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建制;
  成立法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由刘扬、杨阳、杨兴龙、张国运等四位同志组成,其中张国运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


关于法学院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任﹝2019﹞114号

法学院党委: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法学院退休党支部2019年9月27日的换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由吕虹、钱品石、高瑞芳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吕虹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10月14日


关于法学院党委所属学生党支部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19﹞57号

法学院党委:

  经研究,同意法学院党委所属学生党支部的调整结果:
  撤销法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建制;
  成立法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法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由叶静宜、赵丽娜、陶华东、焦斐然等四位同志组成,其中叶静宜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9月17日


关于法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补选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任﹝2019﹞105号

法学院党委: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法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2019年7月24日的补选结果,增补孟凡壮同志为党支部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9月2日


关于法学院党委所属学生党支部补选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19﹞40号

法学院党委:

  经研究,
  同意法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2019年6月11日的补选结果,增补郑晗同志为党支部委员;
  同意法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2019年6月19日的补选结果,增补孙康同志为党支部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8月1日


关于法学院所属学生党支部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18﹞24号

法学院党委:

  经研究,同意法学院所属学生党支部的调整结果:
  撤销法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建制;
  成立法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并同意党支部2018年9月20日的选举结果,支部委员会由邓雪丽、李晓颖、陈亚银等三名同志组成,其中李晓颖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


关于法学院所属教工党支部调整选举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任﹝2018﹞45号

法学院党委: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法学院所属教工党支部2018年4月25日的调整选举结果。
  成立法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支部委员会由钱叶六、凌维慈、樊传明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钱叶六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成立法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支部委员会由刘迎霜、李建星、张颖慧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刘迎霜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成立法学院行政与本科生联合党支部,郑颖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


关于法学院学生党支部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17﹞27号

法学院党委:

  经研究,同意
  撤销法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建制;
  撤销法学院本科生党支部建制;
  成立法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并同意党支部2017年9月27日的选举结果,支部委员会由王红东、刘琦慧、陈泉程等三名同志组成,其中王红东同志任党支部书记,刘琦慧同志任组织委员,陈泉程同志任宣传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


关于法学院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任﹝2016﹞67号

法学院党委: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法学院退休党支部2016年10月28日的换届选举结果。法学院退休党支部委员会由吕虹、朱学坤、钱品石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吕虹同志任党支部书记,朱学坤同志任组织委员,钱品石同志任宣传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11月14日


关于法学院教工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任﹝2016﹞55号

法学院党委: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法学院教工党支部2016年10月26日的换届选举结果,委员会由张颖慧、郑颖、樊传明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郑颖同志任党支部书记,樊传明同志任组织委员,张颖慧同志任宣传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


关于法学院学生党支部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16﹞15号

法学院党委:

  经研究,同意:
  撤销法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建制;
  法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由杨波、宋思杰、夏琦绿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杨波同志任党支部书记,宋思杰同志任组织委员,夏琦绿同志任宣传委员;
  法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由牟朝阳、岳正慧、谢军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岳正慧同志任党支部书记,牟朝阳同志任组织委员,谢军同志任宣传委员;
  成立法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支部委员会由刘玥、孙文华、徐涛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徐涛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法学院本科生党支部委员会由王沁怡、陈泉程、侯楠竹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王沁怡同志任党支部书记,侯楠竹同志任组织委员,陈泉程同志任宣传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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