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支部调整批复

2023-12-05           组织部         浏览次数 664


关于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高年级研究生党支部补选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23﹞119号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经研究,同意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高年级研究生党支部2023年10月24日的补选调整结果,增补刘博林、李仁虎、徐苗苗同志为党支部委员,其中徐苗苗同志任党支部书记,梁卫文慧同志不再担任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黄菊同志不再担任委员职务。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

 

关于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23﹞117号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经研究,同意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退休党支部2023年11月2日的换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由华棣、李九发、李蔚等3位同志组成,其中李蔚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

 

关于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所属学生党支部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23﹞108号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经研究,同意
  撤销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20级研究生党支部建制;
  成立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23级博士研究生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由苏琳、杨成、陈雨芬、胡泰桓四位同志组成,其中胡泰桓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成立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由王晴雯、张滢、唐心悦、符玮四位同志组成,其中唐心悦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

 

关于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高年级研究生党支部补选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22﹞96号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经研究,同意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高年级研究生党支部2022年11月9日的补选调整结果,增补何轶男、梁卫文慧同志为党支部委员,其中梁卫文慧同志任党支部书记,杜方旎同志不再担任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周思敏同志不再担任委员职务。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12月23日


关于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所属学生党支部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22﹞60号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经研究,同意:
  撤销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19级研究生党支部建制;
  成立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22级研究生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由陈能、苑家恒、彭苗苗三位同志组成,其中陈能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关于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20级研究生党支部补选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22﹞29号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经研究,同意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20级研究生党支部2022年6月27日的补选调整结果,增补李仁虎同志为党支部委员,徐苗苗同志任党支部书记,张峰同志不再担任党支部书记、委员职务。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


关于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高年级研究生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21﹞120号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经研究,同意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高年级研究生党支部2021年11月19日的换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由杜方旎、周思敏、黄菊等3位同志组成,其中杜方旎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关于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所属学生党支部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21﹞81号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经研究,同意
  撤销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18级研究生党支部建制;
  成立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21级研究生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由朱植阳、李媛媛、肖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朱植阳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


关于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教工第一党支部补选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21﹞22号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经研究,同意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教工第一党支部2021年1月14日的补选结果,增补左芳同志为党支部委员,李月同志不再担任委员职务。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关于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所属学生党支部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20﹞100号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经研究,同意
  撤销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17级研究生党支部建制;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高年级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由王尧、王硕、伏玉涛、李博闻等四位同志组成,其中王尧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18级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由高文丽、周思敏、谢泽昊、韩香举等四位同志组成,其中韩香举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成立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20级研究生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由刘江花、张峰、陈飞杨、徐苗苗等四位同志组成,其中张峰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


关于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19级研究生党支部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20﹞31号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经研究,同意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19级研究生党支部2020年4月3日的调整结果,王媛琪同志任党支部书记,童春富同志不再担任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


关于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20﹞29号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经研究,同意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退休党支部2019年10月16日的换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由华棣、李蔚、茅志昌等3位同志组成,其中李蔚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


关于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所属学生党支部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19﹞66号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经研究,同意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所属学生党支部的调整结果: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高年级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由霍晓丽、陈晴、王硕、彭谷雨等四位同志组成,其中霍晓丽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撤销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16级研究生党支部建制;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17级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由梅亚萍、孟蕾、陈飞杨、杨安强等四位同志组成,其中梅亚萍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18级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由何艳茹、高文丽、谢泽昊、韩香举等四位同志组成,其中何艳茹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成立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19级研究生党支部,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19级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由王媛琪、孙丹丹、周思露、童春富、褚言皓等五位同志组成,其中童春富同志任党支部书记,王媛琪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10月12日


关于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所属教工党支部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任﹝2019﹞99号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
  同意撤销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教工党支部建制,拆分成立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教工第一、第二党支部;
  同意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教工第一党支部2019年6月26日的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由李月、李茂田、张丹、张国安等四位同志组成,其中李茂田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同意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教工第二党支部2019年6月26日的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由朱建荣、张晓笛、梁霞、霍晓丽等四位同志组成,其中梁霞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9月2日


关于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所属学生党支部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18﹞45号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经研究,同意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所属学生党支部的调整结果:
  撤销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15级研究生党支部建制;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高年级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由陈晴、高娟、霍晓丽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霍晓丽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成立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18级研究生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由何艳茹、高文丽、谢泽昊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何艳茹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


关于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教工党支部补选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任﹝2018﹞52号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教工党支部2018年5月30日的补选调整结果,增补何利军、霍晓丽二位同志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支部委员会由江红、李月、何利军、童春富、霍晓丽等五位同志组成,其中童春富同志任党支部书记,何利军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本届支部委员会仍从2016年10月31日算起。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


关于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学生党支部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17﹞40号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经研究,同意
  撤销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14级研究生党支部建制;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高年级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由陈晴、谢卫明、霍晓丽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霍晓丽同志任党支部书记,谢卫明同志任组织委员,陈晴同志任宣传委员;
  成立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17级研究生党支部,支部委员会由孟蕾、唐明、梅亚萍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梅亚萍同志任党支部书记,孟蕾同志任组织委员,唐明同志任宣传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10月28日


关于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任﹝2016﹞95号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退休党支部2016年11月23日的换届选举结果及12月2日的委员分工选举结果,支部委员会由华棣、李蔚、茅志昌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李蔚同志任党支部书记,华棣同志任组织委员,茅志昌同志任宣传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12月19日


关于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教工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任﹝2016﹞64号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教工党支部2016年10月31日的换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由江红、李月、童春富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童春富同志任党支部书记,江红同志任组织委员,李月同志任宣传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11月14日


关于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学生党支部调整结果的批复

华师委组﹝2016﹞41号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

  经研究,同意: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高年级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由朱琴、谢卫明、霍晓丽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霍晓丽同志任党支部书记,谢卫明同志任组织委员,朱琴同志任宣传委员;
  撤销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13级研究生党支部建制;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14级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由李蕙、张钊、罗章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李蕙同志任党支部书记,张钊任组织委员,罗章同志任宣传委员;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15级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由王峰、张家豪、罗浩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张家豪同志任党支部书记,王峰同志任组织委员,罗浩同志任宣传委员;
  成立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16级研究生党支部,支部委员会由王涛、苏国宾、解丽娜等三位同志组成,其中王涛同志任党支部书记,苏国宾同志任组织委员,解丽娜同志任宣传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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