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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第六轮巡察完成全面进驻

2020-11-06           巡察工作办公室         浏览次数 105


根据学校党委2020年巡察工作部署,校党委第六轮巡察正式启动。本轮巡察成立三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将对教育学部党委、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党总支、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音乐学院党委、体育与健康学院党委、政治学系党委开展巡察。

10月28日、11月4日,在6家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动员会。校领导、巡察办负责人、各巡察组成员,各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职教职工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自聘人员代表、学生党员代表等参加会议。

教育学部、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和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政治学系动员会

体育与健康学院、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音乐学院动员会

校党委副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朱民,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曹友谊,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巡察办副主任程静分别出席动员会并代表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讲话,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贯彻落实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监督重点和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政治监督实效;要加强协作配合,“同题共答”,切实完成好学校党委交付的巡察任务。

第一巡察组组长、校党委委员、孟宪承书院党委书记、院长吴薇,第二巡察组组长、校党委委员、生命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党远鸿,第三巡察组组长、校党委委员、机关党工委书记王淑仙在会上介绍了巡察工作任务和安排。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表示将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完成好学校党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动员会上,巡察组进行了巡察监督问卷调查。

按照第六轮巡察工作方案,巡察组将对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突出政治巡察,围绕“四个落实”,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察组驻点巡察时间为10月底至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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