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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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3 组织部 浏览次数: 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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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级党组织: 为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关怀温暖,提高党员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感召力,进一步发挥党费的政治效应,现就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及时对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党政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对生活困难党员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结合实际、积极做好关怀和帮扶工作,并积极探索党内激励、关怀、帮扶长效工作机制。 二、关于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专项慰问金下拨及使用的具体要求如下: 1、组织部结合各院系级党组织历年困难补助支出金额和高龄退休党员数量等因素,于年初下拨全年的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专项慰问金,用于各级党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七一”及日常突发困难慰问工作。个别党组织如党费户额度不足,又确有需要,可逐级提出申请。 2、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客观地掌握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生活状况,通过集体讨论决定慰问支出事宜。困难慰问金一般每人每次不超过1000元,原则上单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 3、各级党组织可在党费账户(项目号以23000004开头)中报销困难慰问金或补助金,采用填写《困难补助申报审批表》的方式,由各级党组织书记(党费账户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级党组织公章后,到财务报销窗口报销现金。慰问金或补助金发放后,应在1个月内将《困难补助申报审批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请于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工作,并将《困难补助申报审批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联系人:李海芬 仝夏蕾 电话:62232253 邮箱:zzb@admin.ecnu.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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