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第七批援藏干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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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4 浏览次数: 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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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校将选派一名援藏干部到西藏民族学院担任副院长(副厅级),具体负责对口援助院校团队协调工作,协助院长开展学科建设、博士学位点申报建设工作。现就做好我校第七批援藏干部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和要求: 1. 政治素质好,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创新意识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有较强的办学治校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局面。 2. 身体健康。 3. 教授、硕士生导师。 4. 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 二、援藏工作时间:一般为3年。 三、管理和待遇: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11:00。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于报名截止前,填写《援派干部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报名邮箱。组织推荐需填写《援派干部组织推荐表》(附件2),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前送至党委组织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平、俞黎阳 联系电话:54344645、62233693 E-mail地址: 附件: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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