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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内选拔教育学部综合办公室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的公告

2014-11-07           组织部         浏览次数 2460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华东师范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即日起在校内以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教育学部综合办公室主任和教育学部人力资源部主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说明与报名资格条件

1、教育学部综合办公室主任

职位说明:负责学部的公文流转与管理、公共数据库签报权限管理、信息采集、组织撰写文稿等工作;负责学部部务会议的会务安排、会议记录、议决事项督办等工作;负责学部的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和办公室内部事务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学部层面的重要活动;协助学部主任处理其他日常管理事务。

报名资格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较强的行政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工作积极主动,有热情;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19691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处级干部,或具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管理人员原则上应有两年以上七级岗位任职经历;中共党员。

2、教育学部人力资源部主任

职位说明:负责人力资源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学部领导做好人才队伍建设、人员聘用等总体方案;负责教职工的薪酬、福利管理;负责落实学部层面的年度考评、聘期考核、续聘工作、专技人员分级晋升、管理岗人员定级、职称评审、各类人才计划、海内外公开招聘、专家延聘等工作;负责博士后管理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处理其他日常人事管理事务。

报名资格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较强的行政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工作积极主动,有热情;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9691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处级干部,或具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管理人员原则上应有两年以上七级岗位任职经历;中共党员。

二、工作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同事举荐相结合的方法,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1117日。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于报名截止日前,填写《华东师范大学校内选拔干部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选拔资格。

组织推荐需填写《华东师范大学校内选拔干部组织推荐表》(附件2),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日前送至党委组织部。

同事举荐材料应包含被举荐者的基本信息、举荐职位和举荐理由等内容,格式不限,由举荐人签名后,于报名截止日前传真或送至党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

党委组织部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个人反馈审查结果。

如同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足3人,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将暂不以竞争上岗方式选拔该职位的干部。

3、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表现、工作业绩和职位要求等情况,由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华东师范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应按规定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5、决定任用

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对拟任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5434464562233693

电子邮件:

 

附件:

1华东师范大学校内选拔干部报名登记表

2华东师范大学校内选拔干部组织推荐表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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