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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通报8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2013-07-30                   浏览次数 97


日前,中央纪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抓出成效。

通报指出,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党风政风转变。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此进行了严肃查处。其中,8起典型问题是:

 

l  河南省地矿局测绘地理信息院违规公款吃喝,院党委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聚餐活动费用由院党委成员个人承担;

l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带领16人公款吃喝玩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全部费用被责令由相关人员个人承担;

l  四川省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考核工作期间公款娱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并被责令退还相关钱物;

l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新沟桥街道党工委书记组织10名工作人员赴海南省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人员被责令退赔旅游费用;

l  吉林省公主岭市委书记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l  上海市宝山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等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行政撤职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收受的礼金、购物卡被予以追缴;

l  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为其子大办婚宴收取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0名违规使用警车参加婚宴的工作人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l  河北省沽源县平定堡镇党委书记兼街道党工委第一书记为其女大办婚宴收取礼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礼金被收缴。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口,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坚决整治对中央规定变着法子进行规避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维护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今年3月,中央纪委曾对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20130730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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