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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党员组织生活安排的意见

华师委组〔2019〕6号
2020-09-07           组织部         浏览次数 2181


各院系级党组织: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质量,深化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党员组织生活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第二十六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双一流”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组织生活活力,进一步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内容安排

20192月至3月:引导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近期重要会议精神,按照有关要求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备。学习传达学校党建研究年会、寒假务虚会等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夯实思想基础。根据上级要求,35日前后,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义务劳动、爱心捐赠、站岗值勤等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教育部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新时代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的有关精神,立足实际,制定党支部学期工作计划。

20194月:引导党员积极领会党中央关于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的要求,深入了解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工作态势,自觉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华东师范大学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与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紧密结合,与落实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同频共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要把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当作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

20195月: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专题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形式,结合使用“学习强国”APP及其网站,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同时引导党员向于漪、包起帆、邹碧华、谢晋、钟扬、牛犇等先进典型学习。结合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组织党员学习了解五四运动对于促进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提供思想和干部准备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引导党员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

20196月:结合开展党建课题研究、党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建设、示范党支部创建等工作,为深化本单位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建言献策,推动基层党组织在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过程中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引导党员有步骤、成体系地学习上海城市基层党建经验,主动思考立足专业和岗位,在区域化党建、城乡结对帮扶、毗邻党建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结合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积极发挥组织育人作用,在毕业季等节点,努力增强师生爱校荣校意识。

20197月至8月:以纪念建党98周年为契机,通过组织党员赴红色教育基地、革命纪念馆、革命旧址等瞻仰,重温入党誓词,过集体“政治生日”,开展评优表彰,慰问关爱困难党员老党员等方式,开展一次主题鲜明、寓意深刻的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利用假期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多方面接触了解社会民生,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

三、组织实施

各院系级党组织应根据以上安排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指导党支部制定具体的组织生活计划。各党支部要按照所制定的计划,认真安排组织生活,不断提高质量、增强实效,同时做好记录和宣传工作。

组织生活应每月组织1次,一般安排在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三,每次保证半天时间。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活动时间可顺延,原则上一周内完成。组织生活时间不得随意占用,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开展组织生活的,应及时补上。要向党员提前预告组织生活内容,引导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对事先请假的党员,要采取一定形式进行“补课”;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党员,要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

四、观摩交流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促进基层党组织之间的经验交流,各院系级党组织应按照“全覆盖、固定化、求实效”的目标要求,建立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观摩交流常态化机制。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学期应至少观摩1次非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或组织生活,并形成《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观摩交流意见反馈表》,提交给所在院系级党组织留存。

各院系级党组织除组织所属基层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观摩交流外,每学期还应推荐2-3项主题党日或组织生活参加学校层面观摩交流。校示范党支部培育支部应推荐1项主题党日或组织生活参加学校层面观摩交流。请于31日前报送《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设计方案表(供学校层面观摩交流)》,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admin.ecnu.edu.cn。学校党委将择优推荐观摩交流,并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检查观摩交流开展情况。

附件:

1.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观摩交流意见反馈表

2.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设计方案表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2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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