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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职责

2022-03-10           组织部         浏览次数 3369


党委组织部是负责全校基层党建、干部工作,统筹协调全校机构编制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党校与党委组织部合署办公,干部监督室挂靠党委组织部。

一、党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决策咨询,制订重要文件(规章制度)。具体负责落实党中央、教育部党组、上海市委、市教卫工作党委等关于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权限和分工制定、起草组织工作校内制度和文件,推进组织贯彻落实。

(二)研究组织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的政策建议,为学校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三)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各级党组织,推进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提升组织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

(四)负责学校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五)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全校中层以上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包括对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工作)。

(六)贯彻党管人才原则,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人才工作。

(七)负责协调学校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机构编制委员会决定的相关事项。

(八)负责组织员队伍建设。

(九)承担学校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秘书单位的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的日常运转与内部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校是负责教育培训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优秀人才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师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组织实施干部、其他优秀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干部人才支撑。

(三)建设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干部和其他优秀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包括课程、教材、教师、现场教学基地等教育培训资源体系和教育培训工作考核体系等)。

(四)指导和支持院系级党校建设工作。

(五)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上海市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工作。

(六)参与研究党建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的政策建议,为学校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七)承担学校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秘书单位的工作。

三、干部监督室是负责对全校中层领导人员和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干部监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干部监督工作有关方案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与提醒,重点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促进担当作为、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等情况的监督。

(三)负责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组织实施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国(境)管理、兼职管理、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等工作。

(四)负责就干部监督过程中了解和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相关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意见并实施。

(五)负责干部监督信息的汇集、整理及综合运用。

(六)受理反映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选人用人,以及干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

(七)配合做好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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