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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新时代华东师范大学党建质量“培优计划”工作的通知

2022-03-10           组织部         浏览次数 825


各院系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推进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落细,进一步突出基层党建工作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增强基层党组织扬优势、塑品牌的能力,集中力量把优势做优、特色做特,办出精彩、打响品牌,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根据上级有关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第一批新时代华东师范大学党建质量“培优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强化培育选树和重点建设,推动构建高质量的高校党建工作体系,引领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学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强大助力。

二、主要目标

在未来两年内,对标教育部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和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新时代高校党组织“攀登”计划,面向全校创建培育不超过5个标杆院系、10个样板党支部、10个“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选树一批“过得硬、有特色、见实效、推得开”的“党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

三、基本原则

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按照“抓大扶小、培优育强”的思路,探索基层党组织梯次培育机制,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提升全面过硬。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创建“华东师范大学党建质量‘培优计划’标杆院系”条件和要求

1.党的十八大以来,院系级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2.3年来,院系级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单位多名师生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单位承担省部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3.3年来,院系级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

4.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华东师范大学党建质量“培优计划”标杆院系重点任务指南》(见附件1)所列要求。

5.有条件在建设期建设完成院系级党建工作室(阵地)。

(二)申请创建“华东师范大学党建质量‘培优计划’样板支部”条件和要求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2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2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华东师范大学党建质量“培优计划”样板党支部重点任务指南》(见附件2)所列要求。

5.有条件在建设期建设完成院系级党建工作室(阵地)。

(三)申请创建“华东师范大学‘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条件和要求

1.2年来,“双带头人”工作室在强化支部政治功能、抓好党建主责主业、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2.2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3.申报单位应有条件在2年建设期达到《“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3)所列要求。

4.原则上,“华东师范大学党建质量‘培优计划’样板支部”和“华东师范大学‘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不重复申报。

(四)申报华东师范大学“党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要求

1.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党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建设和管理办法》,申报项目要突出针对性,紧紧围绕基层党建工作实践,针对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探索,坚持实事求是,找准工作关键,确保精准发力;富有实效性,要注重实践检验,工作举措要对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形成较好的推动作用,得到党员和师生群众的广泛认可,并努力形成常态长效;体现典型性,要能体现出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能够指导和推动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实践,具有学习借鉴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并努力形成有显示度的工作品牌。

2.为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建设引导,学校党委确立了若干重点方向(附件4),鼓励院系级党组织围绕重点方向进行选题申报。

3.每个院系级党组织可申报1个项目,规模较大或承担委托项目、专项项目的党组织可增加1个申报名额。项目负责人一般为院系级党组织书记。

五、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申报认定(20223月中旬至5月)

参与申报的院系级党组织填报申报材料,并提供支撑材料。各院系级党组织对相关材料审核把关后,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学校党委组织部按照“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组织统筹”的原则,牵头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报学校党委审核确定入选名单。

第二阶段:培育管理(20226-20246月)

学校党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中期考核,不定期到院系级党组织指导、实地督查。优先推荐参加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新时代高校党组织“攀登”计划和教育部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计划的“标杆院系”“样板党支部”等同级别项目申报。

第三阶段:巩固推广(20247-12月)

建设期满,各建设单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

在建设期内,入选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新时代高校党组织“攀登”计划和教育部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计划的“标杆院系”“样板党支部”及同级别项目,予以免验收通过。

验收通过单位的相关建设成果在校园网、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集中宣传展示,面向全校推广应用;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经半年延长建设期后,接受二次验收。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将予以撤项,取消所在党组织两年内申报党建质量“培优计划”的资格。

六、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各院系级党组织应通过召开院系级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申报方向和建设方案,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应于 2022年3月24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admin.ecnu.edu.cn


联系人:王淼 闵行校区办公楼71354344659  

普陀校区办公中楼120762232253


附件:

1.华东师范大学党建质量“培优计划”标杆院系重点任务指南

2.华东师范大学党建质量“培优计划”样板党支部重点任务指南

3.华东师范大学“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4.华东师范大学“党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重点方向

5.华东师范大学党建质量“培优计划”(含标杆院系、样板党支部)申报书

6.华东师范大学“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7.华东师范大学“党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申报表

附件1-7.docx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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