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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东师范大学纪念建党九十七周年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华师委〔2018〕29号
2018-05-10           组织部         浏览次数 1557


各院系级党组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七周年,也是学校谋划新时代发展战略,强力推进一流大学建设,加快落实“十三五”规划,全面启动新一轮综合改革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的新的历史起点上激励引领全校师生以更饱满的热情投身到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九十七周年之际,在全校范围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在我校从事党务工作或长期从事党建理论研究和教学等工作的教职工党员。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和各党工委,以及全校各党支部。

(二)表彰名额

表彰优秀共产党员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

各院系级党组织一般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2名(党员总数超过500名的,可报2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党员总数超过500名的,可报2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党员总数超过500名的,可报2个)。

二、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践行“两学一做”要求的过程中做出表率。

3.在本职岗位上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甘于奉献,取得突出成绩。

4.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群众中一贯发挥表率作用。

2.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成绩显著;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能为师生群众排忧解难,团结党内外同志,在师生群众中拥有较高的威信。

4.从事党务工作3年及以上。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班子成员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富有活力;规章制度健全,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廉洁自律,主动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党组织书记政治意识强、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党务工作,作风过硬,在师生群众中有威信。

2.党员先锋作用突出。践行“四讲四有”“四个合格”标准,勇当排头兵、敢为先行者;理想信念坚定,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在本职岗位上业务精、能力强,工作勤奋、业绩突出;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和志愿服务,按时交纳党费,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3.工作机制健全有效。年度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台帐齐全、资料完整;按期换届程序规范,党务公开制度健全;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时到位;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扎实有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4.服务中心成效显著。认真落实上级要求,战斗堡垒作用和整体功能充分发挥;围绕中心抓党建,基础扎实、富有活力、成绩突出、特色鲜明;注重改革创新,在服务中心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参与和推进学校重点任务,在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等工作中,成效明显。

5.师生群众满意认可。密切联系师生群众,经常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师生群众诉求,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各项工作得到党员支持配合、群众满意认可;积极参与党建联建,及时回应党员关切,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党建带群建工作落实到位。

三、评选要求

各院系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评优表彰工作作为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一)实绩导向,一线导向。评选表彰向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一线岗位的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倾斜;向过去一年在立德树人、教学科研、服务发展等方面(特别是在学科评估、本科教学审核式评估等重点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党员和党组织倾斜。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院系级党组织要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加强审核,确保事迹典型、有代表性。

(三)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辖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推荐。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特别是听取所在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

四、材料报送

各院系级党组织应于523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具体要求如下:

(一)优秀共产党员:提交《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附件1)、事迹材料(1000字)和证件照电子版(2M大小)。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提交《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附件2)、事迹材料(1000字)和证件照电子版(2M大小)。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提交《华东师范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附件3)、事迹材料(1500字)和集体照电子版(2M大小);事迹材料要求主题突出,有特色、有亮点、有实效。

(四)纸质版材料均一式三份,加盖院系级党组织公章后报送,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admin.ecnu.edu.cn。单个奖项推荐数多于1位(或1个)的应排序后上报。

(五)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和先进学生党支部的推荐和评选由学生党工委组织,具体材料报送按照学生党工委具体通知要求进行。

五、表彰奖励

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党委组织部将组织评审,报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表彰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将于今年“七一”前夕集中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

1.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2.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3.华东师范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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