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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二级单位兼职纪检员的通知

华师委﹝2019﹞31号
2019-05-17           组织部         浏览次数 1676


各单位: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对部分二级单位兼职纪检员进行调整。
  王东同志为历史学系兼职纪检员;
  江宇靖同志为外语学院兼职纪检员;
  黄瑾同志为教育学部兼职纪检员;
  庄瑜同志为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兼职纪检员;
  刘麒同志为美术学院兼职纪检员;
  杨海燕同志为音乐学院兼职纪检员;
  余富团同志为数学科学学院兼职纪检员;
  王婷婷同志为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兼职纪检员;
  段玉山同志为地理科学学院兼职纪检员;
  王玉琼同志为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兼职纪检员;
  苏振兴同志为孟宪承书院兼职纪检员;
  魏明扬同志为图书馆兼职纪检员;
  张华瑞同志为第二附属中学兼职纪检员;
  金澈清同志为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兼职纪检员;
  李炜菁同志不再担任历史学系兼职纪检员;
  施家仓同志不再担任古籍研究所兼职纪检员;
  庄瑜同志不再担任外语学院兼职纪检员;
  万明霞同志不再担任教育学部兼职纪检员;
  郝宁同志不再担任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兼职纪检员;
  江乃兵同志不再担任美术学院兼职纪检员;
  卢波同志不再担任音乐学系兼职纪检员;
  余富团同志不再担任数学系兼职纪检员;
  龙文静同志不再担任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兼职纪检员;
  王婷婷同志不再担任地理科学学院兼职纪检员;
  方媛同志不再担任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兼职纪检员;
  吴薇同志不再担任孟宪承书院兼职纪检员;
  李欣同志不再担任图书馆兼职纪检员;
  袁军同志不再担任第二附属中学兼职纪检员。
  特此通知。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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