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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度教职工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9-06-21           组织部         浏览次数 522



各院系级党组织:

为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度教职工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开展深化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党员权利义务、党的组织纪律和党内生活准则等教育,引导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全面准确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组织和纪律观念,增强宗旨和担当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培训对象

被列入2019年发展计划的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2019年预备期满待转正的教职工预备党员。

三、培训时间:

2019年全年。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网络党校开展网络培训。形式包括在线课程学习、在线交流研讨、在线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课程学习。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32学时(45分钟/学时)的课程学习任务。

2、交流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在线上主题研讨区开展交流与互动,分享学习成果。

3、在线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合格分数为60分。

4、提交思想小结。学员在完成线上学习后,应提交1篇不少于1000字的思想小结。

五、线上学习平台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网络党校(wwww.uucps.edu.cn)。

六、结业要求

参训学员需完成相应培训课程,通过在线考试并提交思想小结。

组织部、党校将综合线上学习表现情况和思想小结撰写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是否予以结业。

结业通过者,由组织部、党校将“结业证书”通过各院系级党组织发放给学员,将证书复印件归入发展党员材料中。

七、组织实施

请各院系级党组织收到通知后,确定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名单,并填写《教职工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于2019628日(周五)前将名单发至zzb@admin.ecnu.edu.cn注:上半年已安排参训的学员信息也应填入登记表,并在“备注”栏注明。

各院系级党组织应在培训对象被所在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党委备案盖章)后,或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党委审批通过)后,发放学员卡并指导其在网络党校进行实名注册、完成线上学习,并指导小组讨论和实践,督促学员积极参训,完成培训任务。2019年起,没有获得结业证书的学员,不能提交支部大会审批发展或转正。


联系人:

组织部:李海芬 陈夏阳 62232253 54344655

党校:王 淼 庞 荣 张俊华 54344659 62224964


附件:教职工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docx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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