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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华东师范大学“党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华师委组〔2018〕17号
2018-07-26           组织部         浏览次数 1269


各院系级党组织:

为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推进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落细,进一步突出基层党建工作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培育有特色、有成效的工作品牌,充分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上级有关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18-2019学年华东师范大学“党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考虑

“党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以各院系级党组织为主体进行项目申报,由学校党委遴选立项,经过为期一学年的项目建设,集中进行项目验收和评优表彰。

对于立项项目,学校党委将以适当形式给予面上扶持,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建设经费、提供培训支撑、加强报道宣传,以及将“党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建设和评优情况列入院系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评价指标。

开展“党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建设工作作为学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和实施教育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重要载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提升院系级党组织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真正使院系级党组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名额

每个院系级党组织可申报1个项目,规模较大或承担委托项目的党组织可增加1个申报名额。项目负责人一般为院系级党组织书记。

(二)项目选题

申报项目应针对新时代高校院系级党组织“五个到位”建设标准(附件1)内容,即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政治把关作用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推动改革发展到位,并结合本单位党建工作整改任务重点和工作优势,就一个工作方面(一般为“五个到位”建设标准中的三级指标内容)进行选题申报。

为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建设引导,学校党委还确立了若干重点方向(附件2),鼓励院系级党组织围绕重点方向进行选题申报。

(三)申报程序

1.各院系级党组织应通过召开院系级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项目选题和建设方案,并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党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申报表》(附件3),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应于2018831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admin.ecnu.edu.cn

2.学校党委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名单,并遴选重点支持项目(一般从申报重点方向的项目中遴选)。

三、项目建设

(一)建设要求

1.突出针对性。项目建设要紧紧围绕基层党建工作实践,针对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探索,坚持实事求是,找准工作关键,确保精准发力。

2.富有实效性。项目建设要注重实践检验,工作举措要对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形成较好的推动作用,得到党员和群众的广泛认可,并努力形成常态长效。

3.体现典型性。项目建设要能体现出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能够指导和推动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实践,具有学习借鉴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并努力形成有显示度的工作品牌。

(二)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为期一学年,自20189月至20195月。

(三)经费支持

一般项目的支持经费为5000元,立项时全额拨付;重点项目的支持经费为10000元,立项时拨付5000元,之后根据结项情况再拨付剩余部分。

(四)项目验收

在各院系级党组织认真开展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学校党委将于20195月集中组织开展项目建设情况验收。需提交的结项材料为一份经院系级党组织会议审定的结项报告和有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制度、取得的成果、发布的报道等。对于建设情况较好的项目,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将择优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各院系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党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工作。项目立项后,要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要重视总结推广项目建设经验,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实践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形成特色、创新发展。

  

附件:

1.新时代高校院系级党组织“五个到位”建设标准

2.华东师范大学“党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重点方向(2018-2019学年

3.华东师范大学“党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申报表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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