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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制定和申报

2019-09-17           组织部         浏览次数 2141



各院系级党组织每年年底应当制定下一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各院系级党组织对上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经验和不足,减少计划制定过程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2、各党支部在逐个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讨论,确定下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和计划发展党员名单,提交院系级党组织审核。

3、各院系级党组织本着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原则,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各党支部下年度计划发展党员名单进行审核。向校党委组织部提交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在大学生、党外骨干教师和业务一线人员中发展党员的主要做法、经验和不足之处;当前各支部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计划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各支部讨论发展计划和各单位审核制定计划的落实情况等。

4、校党委组织部对各院系级党组织上报的计划发展党员名单进行汇总,根据需要与可能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计划名单的结构与成熟度加以调控。

5、年度计划发展党员名单经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后,由各院系级党组织按计划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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