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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党费收缴工作流程

(2020年4月)
2021-07-15           组织部         浏览次数 10678


1、院系级党组织负责指导所辖党支部于每年1月份完成对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的核定。月交纳党费数额核定后,年内一般不再作调整。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以本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为基数,也可以某个月工资为基数,具体由各院系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把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在职党员中,如其工资结构与一般教职工差异较大的,可由所属院系级党组织根据单位实际研究制定计算基数的确定方案,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离退休党员每月可按当月养老金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计算基数。学校微信企业号中“党建服务中心”栏目中,设有党费计算小程序,供在职党员参考使用。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离退休党员和其他群体中的党员,本人或支部填写《党费减免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经院系级党组织批准后党支部留存,一份院系级党组织留存。院系级党组织在组织部系统“党员管理-困难登记”栏目进行登记报备。

2、组织关系在校的党员每月自觉主动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在党员党费证上记录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并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签名。

3、党支部每月收齐党员党费后,填写《党支部收缴党费明细表》(模板供参考),或在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记录党费收缴明细。一式二份,一份党支部留存,一份交院系级党组织留存。

4、院系级党组织汇集所属党支部交纳党费及收缴党费明细表后,填写《上缴党费汇总表》,同时在组织部系统“党费管理-上缴登记”栏目进行登记报备。

根据财务相关规定,为避免现金保管和流转风险,各级党组织应及时将收缴党费缴纳至学校党费账户。

账户名:华东师范大学

账 号:100124720901448194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金沙江路支行

5、院系级党组织定期将所有党支部的《党支部收缴党费明细表》、院系级党组织的《上缴党费汇总表》(盖章签字)以及所有党费缴款凭据、汇款凭据的电子扫描件(pdf版)发到组织部党费专用邮箱备案和对账,标题建议为:缴纳日期+党委名称+“n月党费”。每半年至少一次。


组织部党费专用邮箱:


 

附件:

教职工党费计算表(2021版).xlsx

党支部收缴党费明细表.xlsx

党费减免审批表2020.doc

上缴党费汇总表20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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