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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工党支部书记轮训工作的通知

2010-10-17                   浏览次数 113


各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党支部在基层党建工作和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决定自近日起至2011年6月底分期分批对全校教工党支部书记开展轮训工作。请各单位根据组织部和党校制订的教学计划及班次安排,组织相关人员分批参加轮训。

    特此通知。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教工党支部书记轮训班教学计划

          2:华东师范大学教工支部书记轮训班报名表(点击下载)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0年10月17日

 

 

华东师范大学教工党支部书记轮训班教学计划

(2010.10―2011.06)

    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增强党支部书记学习党的理论和业务知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学校党建工作计划要求,由党委组织部和党校共同举办“华东师范大学教工党支部书记轮训班”。轮训班以滚动方式连续举行,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对学校各单位教工党支部书记的轮训工作。

    一、教学对象

    各单位教工党支部书记。

    二、教学目的

    通过组织辅导报告、专题研讨和经验交流,为党支部书记进一步提高理论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推动基层党支部工作更加富有成效地开展,为学校创建高水平大学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三、教学内容

    1、校情校策介绍;

    2、《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内容辅导;

    3、“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

    4、支部工作难点与对策研讨;

    5、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等党务知识讲解。

    四、教学方法

    教学活动采取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经验介绍、参观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组织管理

    每期参训人员(以各单位上报的计划安排名单为准)应提前安排好工作,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授课时间准时参加培训。遇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向组织部或党校请假。旷课两次或请假超过3次(含3次)以上者,不予结业,转入下一期轮训班继续学习。

    六、阅读书目与讨论思考题

    (一)主要阅读资料

    1、《中国共产党章程》(2007年党的十七大通过)

    2、《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0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

    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4、《华东师范大学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5、《华东师范大学章程》(试行)

    6、《华东师范大学教工党支部工作细则》

    7、《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学习思考题

    1、怎样认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与重要意义?

    2、如何看待我校教工党支部在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及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及育人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成绩与不足表现在哪些方面?

    3、党支部书记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困难是什么?怎样抓好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4、院系等基层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载体和主要抓手是什么?党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应当如何发挥作用?

    七、班次安排

    1、第一期轮训班:2010年11月(机关)

    2、第二期轮训班:2010年12月(院系及直属单位)

    3、第三期轮训班:2011年3月(院系及直属单位)

    4、第四期轮训班:2011年4月(院系及直属单位)

    5、第五期轮训班:2011年5月(院系及直属单位)

    注:每期轮训班人数为40人左右;集中教学活动(含参观考察)为5-6次,一般安排在周三、周五下午1:00―4:10;地点在闵行校区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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