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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的通知

2009-05-18                   浏览次数 6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全国高校第十七次党建工作会议和上海市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上海市党建研究会、上海市教卫系统党建研究会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本年度党建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1、原则上以集体研究为基本方式,组成课题组进行申报,也可跨单位组成联合课题组申报;学生党员可在教师的指导下参与申报;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本单位基层党务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的经验。

    2、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党组织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字、盖章,于6月5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含上海市教卫系统、校党建课题申报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zzb@admin.ecnu.edu.cn

    3、经校党建研究会组织有关专家审核后,正式确定本年度学校党建研究的立项课题,并下达立项通知书,拨付首批课题经费。

    4、经校党建研究会推荐并被市教卫系统党建研究会正式立项的课题,校党建研究会将给予相应的课题经费资助。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建研究作为推动我校党的工作的重要途径加以认识,在总结党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为指导,结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各单位的调研工作,参考上海市教卫系统重点课题指南,从不同角度进行深入研究。党建课题题目结合本单位调研主题自拟,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

    2、凡经正式立项的课题,需按审定的课题计划认真进行调研,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中一般性课题原则上应保证在12月中旬前完成;重点课题和实务性课题可根据每个课题的总体计划分阶段组织进行,具体完成时间可另行商定)。校党建研究会将于适当时间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和评估,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中止该课题的立项资格。

  附件:华东师范大学2009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申报表.doc

         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2009年度党建研究重点课题.doc

         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2009年度党建研究重点课题申报表.doc

    

                                华东师范大学党建研究会

                                  200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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