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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东师范大学庆祝建党九十四周年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5-05-21           组织部         浏览次数 282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党工委: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表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校综合改革以及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弘扬先进,激励全校师生员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学校事业发展,进一步推动学校内涵建设,学校党委决定在迎接建党九十四周年之际,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党工委和各基层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各单位的正式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单位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和长期从事党建理论研究、教学等工作的党员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重视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思想、组织、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2、善于学习,勇于担当,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做好党的自身建设和服务师生员工的各项工作,在组织开展党内教育活动和党员教育活动,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特色党建工作实践、党建理论研究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视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单位科学发展的动力;坚持发扬党内民主,党群关系密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4、紧密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师生为重点,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途径,在党员组织生活及日常教育管理等方面积极创新,注重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2、立足本职岗位,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无私奉献,工作成绩显著。

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特色党建工作实践、党建理论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

4、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模范执行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强。

2、热爱党务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履职;围绕学校事业发展,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师生为重点,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具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出色完成党组织的各项任务,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3、善于学习,勇于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在组织开展党内教育活动和党员教育活动,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特色党建工作实践、党建理论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

4、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团结同志,党员和群众认可度高。

5、从事党务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

 

三、工作要求

1、面向基层,倾斜一线。评选表彰对象应向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一线岗位的党员倾斜。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单位党组织要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加强审核,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3、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特别是听取所在部门党员群众的意见。

 

四、评选方法

1、全校拟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优秀共产党员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各单位党组织一般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2、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开展评选和推荐申报工作,于63日(星期三)前,将相关表格及总结材料或事迹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材料要求如下:

1)先进基层党组织: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主要事迹300500字,并附总结材料1500字左右、照片一张,总结材料要求主题突出、有特色、有事例、有实效。

2)优秀共产党员:填写“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主要事迹300500字,并附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照片一张。

3)优秀党务工作者:填写“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主要事迹300500字,并附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照片一张。

推荐和审批表、总结材料或事迹材料均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组织部的邮箱(zzb@admin.ecnu.edu.cn)。

3、组织部将组织评审,并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表彰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表彰奖励

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将于今年“七一”前夕,由校党委表彰鼓励。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

     1华东师范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2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3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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