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东师范大学纪念建党九十五周年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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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3 组织部 浏览次数: 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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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党工委: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也是学校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推进“两个一流”建设的开局之年。为纪念建党95周年,进一步弘扬先进,树立标杆,充分展示我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以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依法治校以及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激励全校师生员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于学校事业发展之中,学校党委决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单位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和长期从事党建理论研究、教学等工作的党员教师。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党工委和各基层党支部。 (二)表彰名额 表彰优秀共产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一般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 二、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重要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章,带头执行组织决议。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以身作则,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立足本职岗位,力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作为,甘于奉献,在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两个一流”建设以及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绩显著。 4、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于律己,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品行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重要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政治理论水平高,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注重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3、政治觉悟高,在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党建理论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 4、群团工作意识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能为师生群众排忧解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团结党内外同志,在党员群众中拥有较高威信。 5、从事党务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1、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重要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拥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坚定的政策执行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重视党组织自身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章,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现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常态化;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3、注重实现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相统一,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活动,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在服务改革发展、服务师生、维护校园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评选要求 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宣传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一)面向基层,倾斜一线。评选表彰对象应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一线岗位的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倾斜。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加强审核,确保事迹典型、材料规范,确保评选质量。 (三)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推荐。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特别是听取所在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 (四)汇总并及时报送材料。各单位党组织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至校党委组织部。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党组织应于5月20日(星期五)前,将相关表格及总结材料或事迹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材料要求如下: (一)优秀共产党员:填写“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主要事迹300—500字,并附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照片一张(含电子版一寸照)。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填写“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主要事迹300—500字,并附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照片一张(含电子版一寸照)。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主要事迹300—500字,并附总结材料1500字左右、照片一张(含电子版照片),总结材料要求主题突出、有特色、有事例、有实效。 (四)推荐和审批表、总结材料或事迹材料均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组织部的邮箱(zzb@admin.ecnu.edu.cn)。 五、表彰奖励 各单位完成材料申报后,党委组织部将组织评审,并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表彰名单,同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将于今年“七一”前夕,由学校党委命名表彰,并颁发证书。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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