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安排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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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3 浏览次数: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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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组织生活质量,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我校党员组织生活的几点意见》,结合我校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党建工作的具体情况和我校即将召开的第十一次党代会的目标任务,现就本学期各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和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教大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重点,紧密结合高等教育发展的形势和我校“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等实际情况,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实效性强的组织生活,积极探索组织生活的创新,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党内生活的质量和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我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打好基础。 二、方法及要求 组织生活可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民主生活会、集体谈心、党课、形势报告以及组织参观考察、开展党建调研等方式进行。开展组织生活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继续开展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和“双结对”活动;要把理论学习、文件学习与经验总结、工作研究等结合起来;把集中学习和自学结合起来;把“先进典型引路”、学习英雄模范先进事迹与纠正党内不正之风、提高党员素质结合起来;既要在组织生活内容的安排方面严肃认真,又能在方式方法上灵活多样、结合实际,确保达到实效。 三、重点内容安排 1、2006年2-3月份,根据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回头看”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党员对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的收获和体会认真进行总结,重点围绕整改措施的落实和长效机制的建设开展自查,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对照原制定的整改措施,重点汇报在师德师风建设、学风建设、学科建设和教书育人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各支部还应抓好新进、新发展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的“补课”工作。同时,按照学校党代会筹备工作计划,结合党章和有关文献的学习,就第十一次党代会的主题、任务和思想准备等组织进行学习讨论。 2、2006年4月份,结合党代会党委工作报告的征求意见工作,组织党员进一步深入学习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科技大会关于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方针和理论,围绕学校和本单位两个层面的“十一五”规划展开讨论,进一步明确华东师范大学发展的机遇、战略定位、阶段性目标和具体任务。同时,根据校党代会筹备工作的计划安排,在认真酝酿和讨论的基础上,做好第十一次党代会的代表提名和选举工作,做好第十一届校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举工作。 3、2006年5月份,根据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的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党员和党组织在学校事业发展中如何进一步发挥作用展开讨论。各院系重点从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团队、重点基地建设等角度,机关和后勤部门重点从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落实全员育人责任等角度,探讨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途径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发动党员就学校管理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改进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建议。同时,结合全国范围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和我校“七一”表彰工作,做好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评选工作,开展向优秀共产党员学习活动。 4、2006年6月份,围绕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指导思想,就本单位事业发展和“十一五”规划的落实开展讨论。同时,结合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组织党员讨论下年度本单位、本支部发展党员计划、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计划等,尤其是要根据“一线、一流、青年”的发展重点,认真讨论如何加强在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学术骨干中发展党员的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5、2006年7-8月份,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文件,通过党课、辅导报告等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组织党员就组织生活的创新和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进行讨论,对照学校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凝练形成的不同岗位党员的具体要求,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同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和“双结对”活动,安排好学生党员的暑期挂职锻炼、社会实践,组织教师党员参加支援西部建设的支教、科技服务和社会考察等活动,在实践环节中加强党员的党性锻炼。 四、组织实施 1、制定计划: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根据以上安排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组织生活计划,并于3月15日前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学校将对计划措施完善、内容和形式有新意、有特色的组织生活计划的实施,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2、组织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安排好组织生活计划的实施;校党委组织部将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将检查和评估情况作为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组织生活正常开展并安排得当、效果显著、成绩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3、时间安排: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要求每月组织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三的下午。如与其他工作在时间上发生冲突,原则上以组织生活为主。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开展组织生活的单位,应及时安排足够的时间补上。对先进性教育、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需专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要按照学校有关通知及时安排进行。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0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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