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特困党员进行补助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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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3 浏览次数: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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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
为迎接建党87周年,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员之家”创建活动,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构建和谐校园的目标出发,切实做好关心身边共产党员的工作。经学校党委研究,拟对有特殊困难的党员(尤其要关注家庭或直系亲属在四川震灾地区并遭受严重灾情的党员)进行补助。请各基层党组织摸清情况,提出拟补助对象名单,将具体情况填入“华东师范大学2008年特困党员补助对象情况表”(见附表),并于6月18日之前报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08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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