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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选苗育苗工程”工作的通知

2005-06-15                   浏览次数 153


各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选苗育苗”工作是市委组织部和团市委为选拔、培养优秀青年后备干部而实施的一项重要“工程”。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校开展此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且已步入常规化运作。根据市科教党委近期文件精神,现就我校今年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的类型及选拔数量

    1、初选培养对象在大学一年级本科生中产生,人数为140名左右;

    2、重点培养对象在大学二年级本科生中产生(一般从列为2004年初选培养对象的学生中遴选),人数为70名左右;

    3、优先培养对象在大学三年级本科生(一般从列为2004 年重点培养对象的学生中遴选)和二年级研究生中产生,人数为40名左右;(优先培养对象需参加今年暑期统一安排的挂职锻炼,时间初步定为7月20日至8月20日)

    4、强化培养对象从四年级本科生(一般从列为2005年优先对象的本科生遴选)和三年级研究生中产生,人数为15名左右;(此项工作将根据优先培养对象参加今年暑期挂职锻炼的情况于9月份再确定)

    5、根据去年确定的强化培养对象的综合表现,从中确定8名左右的选调生。

    二、选拔工作的步骤和要求

    1、各院(系)党委(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根据选拔条件,在2004年“选苗育苗工程”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本通知后附的《华东师范大学2005年“选苗育苗工程”各类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中所列分配名额进行选拔、推荐。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根据本单位本科生与研究生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注意本科生与研究生的比例。推荐人数在二人以上的,须排序。

    2、各类培养对象推荐名单确定后,须填写相应的登记表及附表(选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余各类培养对象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根据推荐对象属本科生还是研究生,将名单及相关材料分别上报学工部和研工部。

    3、组织部会同学工部、研工部和校团委,根据各院系上报的推荐情况,通过审核、面试等方式确定各类培养对象名单并上报市教育党委组织处。校团委组织落实优先培养对象暑期挂职锻炼工作。

    三、时间安排

    6月15�D21日:各院系按照条件、程序和比例进行选拔推荐;

    6月22日:各院系向学工部、研工部上报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6月23-24日:学工部、研工部分别对上报名单按培养对象类型及相关信息进行汇总;

    6月27-28日:组织部会同学工部、研工部和团委审核确定初选培养对象和重点培养对象名单,并通过组织面试,确定优先培养对象和选调生名单;

    6月29日:组织部整理、准备各类上报材料;

    6月30日:向市教育党委上报我校除强化培养对象以外的各类培养对象名单及相关材料。

     

党委组织部

2005年6月15日

     附件:1、各类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2、登记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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