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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二级实体单位、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12-12           组织部         浏览次数 10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华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二级实体单位、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经学校党委研究,启动2024年二级实体单位、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二级实体单位,包括学部、学院、系等实体教学科研机构和管理服务机构;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

中层领导班子考核与二级实体单位考核合并进行,中层领导人员考核与二级实体单位、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协同开展。

二、考核内容

聚焦学校“三大卓越工程”和“五个一流行动计划”,强化对推动重点工作、关键改革和提供卓越服务等标志性工作的考核,强化对工作实效、改革实绩的考核,强化典型案例在考核中的作用,加强发展趋势比较和标杆单位对标评价,压实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党风廉政、安全稳定等方面的责任。

依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具体考核内容参见附件《华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二级实体单位、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提示》。涉密人员还应将履行保密职责、遵守保密承诺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三、考核程序

1.撰写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被考核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与报送学校办公室的年度工作总结通用,各单位根据《关于报送2024年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在签报系统提交

中层领导人员撰写并在考核系统提交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包括三部分:述职报告(不超过1500字),1-2个典型案例(每个不超过800字),述廉报告(不超过500字)。述职报告中,需对本人存在的问题和制约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短板进行诊断与分析,并提出对应举措。院系级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融入书记抓党建考核相关内容要求(不超过3000字)。

2.本单位述职与民主测评

各二级实体单位召开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教职工规模超过100人的,可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进行现场述职和民主测评。教学科研机构应邀请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学生代表参加。管理服务机构应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代表参加,代表数量根据业务性质确定,一般不少于10人。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现场述职,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党委组织部、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等部门协同,派员参加各单位现场述职和民主测评,并对领导班子和正职、正处级干部测评票进行回收统计。中层副职和二级实体单位所辖单位的中层领导人员由各二级实体单位自行组织测评,测评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3.学校述职与民主测评

学校组织开展教学科研机构、管理服务机构和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现场述职会,选取二分之一教学科研机构的行政正职,二分之一教学科研机构的党组织书记,以及管理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职。

述职内容应以本单位年度总结的亮点摘要、典型案例、短板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为主。应强化与本单位此前年度(过去三年或连续两届)之间的纵向发展趋势比较分析,强化与国内或者国际标杆单位(至少锚定1家追赶标杆单位)的横向对标评价。院系级党组织书记述职时,应注意从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出发。每单位汇报时长不超过8分钟。

校领导,校党委委员、校纪委委员,全体中层正职和其他各方面代表参加现场述职会,在听取述职汇报的基础上对二级实体单位进行分类民主测评。

对管理服务机构中年度考核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副职干部,学校另行组织开展集中述职交流和评议。

四、时间安排

1.提交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全体中层领导人员于2024年12月25日下午5点前在学校“考核平台”/“个人测评管理”中的“个人总结表格”页面上传述职述廉报告。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请于2024年12月22日前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党建邮箱(zzb_dj@admin.ecnu.edu.cn),经审核备案后再上传。

2.本单位述职与民主测评

各单位于2025年1月10日前组织开展本单位现场述职,并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本单位现场述职安排报党委组织部。

3.学校述职与民主测评

学校拟于2025年1月17日前后组织召开教学科研机构、管理服务机构和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现场述职会,以及管理服务机构拟定“优秀”等次副职干部集中述职交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述职PPT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报党委组织部。

4.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与反馈

二级实体单位、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中层正职和正处级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由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其他中层副职领导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由各单位提出建议,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后,于2025年1月13日前与测评结果一并提交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报党委常委会审定后确定,“优秀”纳入各单位评优总名额。

考核结果确定后,由分管、联系校领导和党委组织部反馈。

5.院系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院系级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述职评议、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由各院系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开展,具体要求参见附件《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提示》《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提示》。

院系级党组织书记、院系级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要就本人的述职报告在本单位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上作会议交流或书面交流。院系级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的述职报告经院系级党组织书记审阅后,连同党支部书记的评价等次和述职报告,于2025年1月15日前由院系级党组织集中签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年度考核相关事宜

联系人:陈旦锋、郭静

电 话:54344645、62232253

邮 箱:zzb@admin.ecnu.edu.cn

2.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相关事宜

联系人:蒋旭、王淼

电 话:54344645、54344655

邮 箱:zzb_dj@admin.ecnu.edu.cn

3.“考核平台”相关事宜

联系人:郑巍

电 话:62233081-273

邮 箱:wzheng@admin.ecnu.edu.cn



附件:

1.《华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二级实体单位、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

2.各单位考核及现场述职名单(邮件另发)

3.中层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报告撰写要求

4.2024年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提示

5.2024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提示

6.本单位相关会议安排情况表




党委组织部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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