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处级后备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 |
|
2011-03-22 浏览次数: 74
|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适应学校改革发展需要,顺利推进我校新一轮“985工程”建设和“十二五”规划实施,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2009-2020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华东师范大学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校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2011年处级后备干部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 二、具体条件与要求 推荐后备干部要注意结合学校处级后备干部的总体构成比例要求、被推荐人选的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从学校发展的全局和本单位实际出发,除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正处职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副处职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正处职后备干部,一般应从现职副处职干部中推荐,特别优秀、具有发展潜力的,也可以不受本条限制;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热爱管理工作,并具有相应的能力水平; 5、身体健康。 三、数量、结构与培养方向 1、数量:正处职后备干部的数量与正处职干部职数之比为2:1左右,副处职后备干部的数量与副处职干部职数之比为1:1左右。 2、结构:40周岁以下的后备干部不低于总数的70%;35周岁以下的后备干部不低于总数的40%;条件比较成熟、近期可提任的后备干部应占相当比例;女性后备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后备干部应有一定比例。 3、培养方向:根据处级干部队伍的状况,处级后备干部的培养方向分院系党务干部、院系行政干部、机关党务干部、机关行政干部、直属单位党务干部和直属单位行政干部等。 各单位按照上述整体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所推荐的后备干部数。 各单位可从全校范围内推荐处级后备干部人选。 四、推荐程序 各单位、各部门的推荐工作要依照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主要程序如下: 1、制定方案: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本单位、本部门后备干部推荐工作的方案。 2、民主推荐:各单位可采取会议推荐和个别推荐相结的方式,如召开本单位全体人员会议推荐、党政班子联席会议推荐、党支部推荐、民主党派推荐、教代会(工代会)代表推荐等多种渠道或方式征求意见、推荐人选。 3、集体讨论确定: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进行逐一分析,结合被推荐人选自身特长和优势,坚持分类指导和多途径培养、使用的原则,集体讨论研究提出建议名单,并在充分听取意见后,确定上报名单,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机关各部、处、室等部门,根据上述要求,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由机关党委统一汇总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4、校党委组织部将对各单位推荐的处级后备干部人选进行考察审核,经校党委批准后,确定2011年处级后备干部名单。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2、电子版报送材料:①《处级后备干部推荐表》;②《处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名单汇总表》。上述电子版表格可从校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 3、时间安排:请各单位于4月15日(周五)前,将盖章后的书面上报材料交至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校党委组织部邮箱(zzb@admin.ecnu.edu.cn)。 六、注意事项 1、各单位、各部门以前推荐过的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如这次不推荐的,不再列入新的后备干部名册。确实符合这次推荐条件的,可以继续推荐,经党委审定合适的,列入新的后备干部名册。 2、各单位所推荐上报的后备干部建议人选中,近期可提任到正、副处级岗位的分别应占一定比例,请在汇总表中予以注明。同时,还应在推荐表和汇总表中注明后备干部的培养方向。 附件:1、处级后备干部推荐工作报告表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1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