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处级后备干部推荐、补充和调整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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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8 浏览次数: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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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师委组〔2008〕3号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适应学校改革发展需要,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队伍,为我校“985工程”和“十一五”“211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为建设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人才队伍保证,根据中办发〔2003〕30号文《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沪华师委〔2003〕76号文《华东师范大学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具体内容可见学校组织部网页)的要求,现就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2008年处级后备干部推荐、补充和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新提任干部原则上从后备干部中考虑,学校党委统一管理与调配后备干部。各单位党组织要着眼于学校未来发展的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做好2008年处级后备干部推荐工作。 二、具体条件与要求 各单位在推荐后备干部人选时,要注意结合学校处级后备干部的总体构成比例要求、被推荐后备干部的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从学校发展的全局和本单位实际出发,除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正处职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副处职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正处职后备干部,一般应从现职副处职干部中推荐,特别优秀、具有发展潜力的,也可以不受本条限制;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热爱管理工作,并具有相应的能力水平; 5、身体健康。 三、数量与结构 1、数量:根据《规定》和学校《试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干部队伍现状和中长期建设需要,正职后备干部的数量与正职干部职数之比为2:1左右,副职后备干部的数量与副职干部职数之比为1:1左右。 2、结构:经各单位推荐,新确定的学校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名单的总体构成如下:40周岁以下不低于总数的70%;35周岁以下不低于总数的40%;条件比较成熟、近期可提任的后备干部应占相当比例;女性后备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后备干部应有一定比例。 各单位按照学校处级后备干部的数量与结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所推荐的后备干部数。 各实体院系、直属单位、后勤集团、华大集团从本单位范围内推荐后备干部人选;机关各部、处、室等部门可从全校范围内推荐针对本部门的后备干部人选。 四、推荐程序 根据《规定》和学校《试行办法》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的处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工作要依照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主要推荐程序安排如下: 1、制定方案: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本单位本部门后备干部推荐工作的方案。 2、民主推荐:各单位可采取会议推荐和个别推荐相结的方式,如召开本单位全体人员会议推荐、党政班子联席会议推荐、党支部推荐、民主党派推荐、教代会(工代会)代表推荐等多种渠道征求意见、推荐人选。 3、集体讨论确定: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上述民主推荐人选,召开专题会议,在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进行逐一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被推荐人选自身特长和优势,坚持分类指导和多途径培养、使用的原则,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本单位、本部门的处级后备干部人选名单,并在充分听取意见后,确定上报名单,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机关各部、处、室等部门,根据上述要求,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本部门的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由机关党委统一汇总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4、校党委组织部将对各单位推荐的处级后备干部人选进行考察审核,经校党委批准后,确定2008年处级后备干部名单。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书面上报材料:①各单位开展集中推荐处级后备干部的简要工作报告(包括具体推荐过程、集体讨论情况等);②《华东师大处级后备干部推荐表》(附件1);③《华东师大处级后备干部推荐汇总表》(附件2)。 2、电子版报送材料:①《华东师大处级后备干部推荐表》;②《华东师大处级后备干部推荐汇总表》。上述电子版表格可从校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 3、时间安排:请各单位于6月16日(周一)下午5:00前,将盖章后的书面上报材料交至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校党委组织部邮箱(zzb@admin.ecnu.edu.cn)。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推荐工作与我校后备干部队伍的全面充实、调整相联系。过去几年中,各单位陆续向学校推荐了多批后备干部人选,其中有些已经提拔使用,有些虽没有提拔任用但仍可继续作为后备干部,当然也会有一些同志不再适合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因此,各单位在这次推荐时,应该结合以往的推荐情况,凡是以前推荐过的、可继续作为后备干部的,仍然可以推荐;基层党组织不再推荐的,一般不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2、各单位所推荐上报的后备干部人选中,近期可提任到正、副处级岗位的后备干部分别应占一定比例,并请在推荐汇总表中予以注明。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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