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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处级后备干部推荐及补充调整工作的通知

2005-11-25                   浏览次数 15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后备干部工作是学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基础工作,也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强我校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选拔出德才兼备、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后备干部人才,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队伍,是保证学校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组织措施。

    根据《党政领导后备干部队伍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沪华师委(2003)76号文《华东师范大学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和本单位的发展目标,着眼于干部队伍中长期建设的需要,按照处级后备干部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与调配使用的原则,对学校的处级后备干部进行一次集中推荐及补充调整, 进一步充实完善学校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现就做好本次集中推荐及补充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新提任干部原则上从后备干部中考虑的用人机制,坚持对后备干部采用党校学习、岗位锻炼和“人才计划”支持等多形式、宽口径的培养模式,坚持后备干部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与调配,其使用优先考虑推荐单位需要的原则,请各单位党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做好本次学校处级后备干部推荐及补充调整工作,为加强学校干部队伍整体建设提供充足的干部储备。

    二、总体数量与构成

    1、总体数量: 根据《规定》和学校《试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干部队伍现状和中长期建设需要,按照正处后备与现职正处1:2;副处后备与现职副处 1:1 的总体要求,通过本次推荐及补充调整工作,学校将在现有后备干部队伍的基础上建立一支 300 人左右的动态平衡、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处级后备干部队伍。

    2、总体构成: 经各单位推荐及补充调整后,新确定的学校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名单的总体构成如下:40周岁以下不低于总数的70%;35周岁以下不低于总数的40%;条件比较成熟、近期可提任的后备干部应占相当比例;女性后备干部应有一定比例。

    按照学校处级后备干部的总体结构及数量要求,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本次处级后备干部的推荐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各实体院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总体要求,确定所推荐的后备干部数。

    各直属单位、后勤集团、华大集团按自身的实际情况推荐后备干部,人数一般不少于 1-3 名。

    机关各部、处、室等部门的后备干部推荐人数,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

    各单位所推荐上报的后备干部建议人选中,近期可提任的正、副处级后备干部分别应占一定比例,并请在上报名单中予以注明。

    三、具体条件与要求

    各单位在推荐后备干部人选时,要注意结合学校处级后备的总体构成比例要求和被推荐后备干部的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从学校发展的全局和本单位的建设需要出发,除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正处职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副处职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正处职后备干部,一般应从现职副处职干部中推荐,特别优秀、具有发展潜力的干部也可列入该职后备干部;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热爱管理工作,并具有相应的能力水平;

    5、身体健康。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根据《规定》和学校《试行办法》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的处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及补充调整工作要依照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和 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主要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1、制定方案: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本单位后备干部推荐及补充调整工作的总体方案和设想。

    2、民主推荐:各单位可采取会议推荐和个别推荐相结的方式,通过召开本单位全体人员会议推荐、党政班子联席会议推荐、党支部推荐、民主党派推荐、教代会工代会代表推荐等多渠道的征求意见、推荐人选。

    3、集体讨论确定: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上述民主推荐人选,召开专题会议,在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进行逐一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被推荐后备干部自身特长和优势,坚持分类指导和多途径培养、使用的原则,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本单位、本部门的处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名单,并在充分听取意见后,确定上报人选名单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机关各部、处、室等部门,根据上述要求,在充分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本部门的处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由机关党委统一汇总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4、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请各单位于12月28日(周三)下午5:00 前上报材料至校党委组织部;上报材料包括:各单位开展集中推荐及补充调整处级后备干部的工作报告(要求包括推荐方案、推荐程序及具体过程、会议推荐或个人推荐的原始情况等简要情况)、《华东师范大学处级后备干部推荐表》及《华东师范大学处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汇总名单》各1份;同时电子版报送《华东师范大学处级后备干部推荐表》及《华东师范大学处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汇总名单》。

     

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处级后备干部推荐表

          2、华东师范大学处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汇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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