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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校毕业生党员中开展“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党性教育活动的通知

2005-06-06                   浏览次数 51


各院(系)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海市科教党委《关于在上海高校毕业生党员中集中进行一次以“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活动的通知》(沪科教党[2005]186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校党委决定,近期在我校毕业生党员中认真开展一次专题党性教育活动,现就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开展一次“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党性教育活动,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使他们在走上工作岗位后,能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集中教育活动要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和更好地发挥作用为目标,把学习培训、专题讨论、实践锻炼等有机结合起来,力求取得切实的效果。

    二、内容安排

    1、党课或党性教育专题报告

    由党委领导为研究生党员和本、专科生党员分别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党性教育报告。具体时间及安排由党委研工部、学工部另行通知。

    2、专题组织生活会

    各院系党组织要组织本单位学生党员以“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材料目录和思考讨论题见附件一)。

    3、举行先进事迹教育、开展公益服务等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毕业生离校教育,通过先进事迹报告、观看音像资料等,组织广大学生党员开展向先进学习的活动,并配合开展公益劳动、公益服务等活动,使毕业生党员在为母校和社会服务中进行党性实践锻炼。

    4、撰写学习小结

    教育活动结束后,每一位学生党员要结合学习教育的内容及自己的认识和体会,认真撰写一份学习小结,并填写《华东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参加党性教育活动情况登记表》(附件二),《登记表》经院系党组织审查签章后,归入学生党员个人档案。

    三、组织领导

    1、院系党组织和校党委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我校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来看待,认真组织,明确责任,通力合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各院系党组织要认真做好专题组织生活、学习先进典型及公益服务等活动的组织管理,确保各项活动的出勤率。

    3、考虑到毕业生的实际情况,本次毕业生专题党性教育活动宜安排在6月20日前完成。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应将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并以书面材料形式于6月30日前上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材料及思考讨论题

               2、华东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参加党性教育活动情况登记表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05年6月6日

 

    附件1

华东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材料及思考讨论题

    1、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学习材料

    (1)《中国共产党党章》

    (2)毛泽东:《为人民服务》

    (3)《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5)《胡锦涛同志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

    2、专题组织生活会思考和讨论题

    (1)如何深刻理解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时代要求和基本内涵?

    (2)如何理解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六个基本要求及其意义?

    (3)新时代的大学生党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哪些方面?

    (4)毕业走向社会后如何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5)怎样把自己人生价值的实现融入为党奋斗、为人民服务的实践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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