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学校“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学校组织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为重点,进一步提升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为学校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1、抓好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通过组织专家报告、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党员组织生活、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引导全校师生党员干部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近期重点抓好处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集中轮训工作,引导干部改进学风、深化认识、指导实践,扎实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2、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围绕师生关切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院系和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优化管理、改进工作、加强内在发展动力和活力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形成有利于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教育实践活动与组织工作的相互促进。
3、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本校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师生为立足点,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健全组织体系,培养骨干队伍,创新服务载体,提升服务能力,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师生共同参与的服务格局,积极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以党员为骨干的各类志愿者服务,探索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师生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4、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严格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主动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和组织培养工作,大力吸收优秀青年教师和高层次人才加入党组织。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以坚定理想信念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整合资源,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按照“正常化、受欢迎、有实效”和“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的要求,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5、推动党建工作创新与理论研究。继续开展“特色党建工作实践”和“创新组织生活实例”项目建设,结合孟宪承书院等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开展特色党建活动,积极培育党建精品项目。加强分类指导、调研评估,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以学部制改革为契机,发挥院系专业优势,探索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模式。围绕党员教育与管理、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干部日常监督、提升院系治理能力等主题,继续开办“书记沙龙”,拓展“书记沙龙”的互动交流功能,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凝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紧密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做好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和本校党建课题申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过程管理,不断提升党建研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研究成果的实践转化。
6、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严格执行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基层民主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坚持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
7、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修订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改完善《华东师范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认真落实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原则、标准条件、程序方法、纪律要求。继续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做好处级干部的调整和充实工作,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继续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加强与统战部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党外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结合地球科学学部干部配备工作,以崇尚学术荣誉、淡化学术干部的行政级别为导向,探索干部选任与管理方式改革,制定聘任制干部管理办法,为推进学部制改革打好基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处级后备干部的挂职锻炼、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提高后备干部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和对未来岗位的适应性。按照教育部党组和上海市委的要求,配合做好援滇干部挂职、局级后备干部专项调研等其他干部工作。
8、完善干部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梳理干部管理流程和制度,启动干部工作手册编制工作,帮助处级干部准确把握相关制度规定和工作规范,为干部更好履职创造条件。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汇总、分析工作和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任职)排查清理工作。修订完善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实施办法,改进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完善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考核结果的应用性。制定各处级单位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为探索干部任期考核奠定基础。修订实施干部任免交接工作制度,配合相关部门一起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与管理。
9、加强各类干部和骨干教师培训工作。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重点,加大对现职干部、后备干部、挂职锻炼人才和骨干教师的培训力度。干部培训突出党性教育,着力提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骨干教师和各类人才培训突出师德师风教育,在拓展视野和增强认同的过程中,引导教师立德树人、追求卓越。在各类培训中,不断健全培训机制、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法,加大案例教学和现场实训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加强与院系党校和职能部门的沟通联动,充分发挥好党校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员教育、党支部书记轮训、党建工作研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继续做好上海市干部自主选学项目。
10、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服务、管协调”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好组织部门在党管人才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关心、服务、凝聚、激励人才的作用,完善党管人才的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与高层次人才的沟通联络,协同做好人才服务和人才管理工作。
11、做好党建信息化工作。加强组工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员在党建工作信息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党建信息报送提示和反馈制度,提高党建信息报送质量。继续编发《组工简报》,坚持全面准确、突出重点,坚持把握动态、注重时效,努力提高组工信息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切实做好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维护工作,逐步简化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办事流程。完善组织部网站建设,提升服务和宣传效能。
12、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按照“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要求,以建设“模范部门”为目标,加强组织部门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党性观念,坚持公道待人、公平识人、公正用人、公信服人。积极倡导学习调研之风,加强与职能部门和院系的沟通联系,认真倾听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鼓励部门工作人员勤学深思,积极探索,在工作中加强研究,在研究中推进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提高组织工作的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