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我校党员组织生活的几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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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22 浏览次数: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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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结合我校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和党建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党员的组织生活,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的目的 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最经常、最基本的形式,是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各基层党组织 要从高等教育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发,紧密围绕我校党建工作总体目标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组织生活的实际效果。 1、要通过集中学习,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对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了解,使党员明确党组织的意图和自己的责任,达到统一思想、明确方向的目的。 2、要通过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认识、分析和解决内部存在的矛盾,达到增进团结、形成合力的目的。 3、要通过经常性的党性分析和自我教育,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大局观念,达到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 4、要通过各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和“双结对”活动,增强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的意识,达到改进作风、服务人民群众的目的。 5、要通过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激励党员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在学术研究、教书育人、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勇攀高峰和勇挑重担,达到永葆先进性、增强战斗力的目的。 6、要通过组织党员讨论本单位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凝聚党员的集体智慧,达到共谋学校事业发展、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 二、积极推进组织生活的创新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我国高等教育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党员的组织生活从内容到形式都需要“与时俱进”。我校各级党组织要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已取得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近年来落实校党委提出的“围绕学科建设抓党建”的工作经验,继承传统,发扬成绩,通过工作创新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和改进组织生活,是开展组织生活创新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组织生活的创新要紧密结合学校的育人工作,通过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落实全员育人工作理念和工作责任,使党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帮困育人等具体工作方面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生活的创新还应通过主题实践、“双结对”、帮困助学、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来加以体现,使党员的党性锻炼经常化、制度化。 2、院系党组织应结合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研究基地等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探索党支部建设及开展组织生活的新形式,并将组织生活的创新与凝聚人才、培养团队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学术带头人的作用等问题结合起来,努力使基层党支部在学科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3、管理和服务部门党组织要重点从增强党员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来探索组织生活的创新。 4、学生党支部要根据学生党员特点,把组织生活与促进班级工作、建设优良学风、开展社会服务和参加社会实践等方面结合起来,实现学生党员组织生活的创新和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成效 1、要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并进行监督检查。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必须要有明确的主题并认真进行准备和活动设计,要进行必要的思想动员,使党员能自觉参与并发挥主体性和创造精神;要认真做好人员考勤及开展活动的记录,对活动情况及时加以总结和汇报。各单位党委(总支)要加强对所属各支部的组织生活的指导和监督,校党委组织部将以适当方式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各单位和干部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 2、组织生活的创新应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要注重活动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各基层党组织要动员党员开展争优创先活动、积极参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各类社会服务活动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组织生活的创新途径,力求做到组织生活内容新、形式活、效果佳。 3、组织生活的创新工作必须加强思想引导和组织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实践,使组织生活的创新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党委组织部将定期组织“华东师范大学组织生活创新实例奖”的评选工作,并根据评选情况由学校提供相应数量的工作经费或奖励,为党员组织生活的进一步有效开展提供支持。各单位党组织要在认真开展组织生活创新活动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和申报工作。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0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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