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4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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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4 组织部 浏览次数: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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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级党组织: 为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将于2020年1月至5月举办第4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开展深化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党员权利义务、党的组织纪律和党内生活准则等教育,引导发展对象全面准确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组织和纪律观念,增强宗旨和担当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培训对象 被列入2020年上半年党员发展计划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请注意:《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三、培训时间 2020年1月至5月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下、线上两个阶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通过线下学习阶段的学员方可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进行线上学习。 1. 线下学习阶段(2020年1月至2月) 以各二级党校为单位组织线下学习活动。形式包括主题研讨和社会实践。 (1)主题研讨。以各二级党校为单位于2020年3月15日之前组织学员围绕“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做新时代合格党员”主题进行一次集中研讨。 (2)社会实践。以各二级党校为单位组织学员进行实地调研、参观红色基地、开展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使参训学员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深化对党的认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提高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并以适当的形式组织交流互学、汇报实践成果。 2. 线上学习阶段(2020年2月至5月) 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开展网络培训。形式包括在线课程学习、在线交流研讨、在线考试。 (1)课程学习。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32学时(45分钟/学时)的课程学习任务。 (2)交流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在各二级党校的组织下,在线上主题研讨区开展交流与互动,分享学习成果。 (3)在线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合格分数为60分。 3. 撰写思想小结 学员在完成两个阶段的学习后,应提交1篇不少于1000字的思想小结。 五、线上学习平台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wwww.uucps.edu.cn)。 六、结业要求 参训学员需完成相应培训课程,通过在线考试并提交思想小结。 各二级党校应综合线下、线上学习表现情况和思想小结撰写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是否予以结业。 结业通过者,由二级党校负责老师填妥《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情况登记表》,附学时证明打印件,至校党委党校领取结业证书,并将结业证书复印件归入发展党员材料中。 七、组织实施 本次培训以50人左右为单位,一个或多个二级党校联合成立班级。每个班级指定一位班主任,负责本班级学员卡的分配、线下学习阶段组织,参照《大学生网络党校班级管理员工作手册》做好班级管理和沟通协调工作,并参与相关考核工作。 各二级党校负责组织培训对象参与各环节学习,在学员按要求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发放学员卡、指导其在大学生网络党校进行实名注册、完成线上学习,并指导小组讨论和实践,督促学员积极参训,完成考核工作。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确定二级党校负责老师及培训对象,并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于2020年1月3日(周五)前将名单发至zzb@admin.ec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院系级党组织名称”。
联系人: 党 校:王 淼 庞 荣 54344659 62224964 组织部:李海芬 陈夏阳 62232253 54344655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情况登记表.docx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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