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教职工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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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9 组织部 浏览次数: 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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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级党组织: 为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教职工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开展深化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党员权利义务、党的组织纪律和党内生活准则等教育,引导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全面准确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组织和纪律观念,增强宗旨和担当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培训对象 2020年内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教职工、2020年内预备期将满待转正的教职工预备党员。 三、报名时间 根据培训需要随时可以报名,因网络培训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报名时请预留学习时间。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网络党校开展网络培训。形式包括在线课程学习、在线交流研讨、在线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课程学习。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32学时(45分钟/学时)的课程学习任务。 2、交流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在线上主题研讨区开展交流与互动,分享学习成果。 3、在线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合格分数为60分。 4、提交思想小结。学员在完成线上学习后,应向培养考察党支部提交1篇不少于1000字的思想小结。 五、线上学习平台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网络党校(wwww.uucps.edu.cn)。 六、结业要求 参训学员需完成相应培训课程,通过在线考试并提交思想小结。 组织部、党校将综合线上学习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是否予以结业。 结业通过者,由组织部、党校将“结业证书”通过各院系级党组织发放给学员,将证书复印件归入发展党员材料中。 七、组织实施 各院系级党组织在教职工被所在支部确定为发展对象(党委备案盖章)后,或在教职工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前三个月内,通过组织部系统(组织工作-培养发展-发展对象培训/预备党员培训)登记报名信息。经组织部备案后,将培训通知发放给参训学员,指导学员积极参训,督促其按时完成线上学习、思想小结等培训任务。没有获得结业证书的学员,不能提交支部大会审批发展或转正。
联系人: 组织部:李海芬 62232253 党 校:王 淼 54344659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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