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党委2019年组织工作要点 |
华师委组〔20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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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5 组织部 浏览次数: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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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校党委组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和上海市组织工作会议、全国和上海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全校党员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类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引导各级党组织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联系干部师生思想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凝聚工作合力,强化组织保障,用工作实践检验学习贯彻成效。 2.抓好院系级党组织建设。贯彻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要求和市教卫工作党委新时代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结合专项检查、校内巡察、院系考核等工作,常态化检查院系级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完善情况、党支部工作记录情况、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情况、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党组织按期换届和及时增补委员情况、滞留党员管理情况。建立院系级党组织书记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对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实务知识的培训。提高院系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支持力度。制定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在干部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等方面的有效运用。在总结院系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设置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配备范围,充实基层一线党务工作力量。探索建立党务干部职称评审机制,拓宽党务干部发展通道。融入区域化党建格局,积极参与城乡结对帮扶,引导党员参与公益、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3.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华东师范大学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以支持“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和“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推进“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深化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抓好新一轮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加强党建工作实务培训。建立完善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配套党支部委员工作津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贯彻中央即将出台的党员教育管理条例要求,继续开展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观摩交流,通过严肃和规范党内生活,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做好党员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爱帮扶等基础性工作。坚持发展标准,严格发展程序,注重政治合格,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推动在学科带头人、优秀留学回国人员、中青年学术骨干和边疆少数民族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指导院系级党组织加大跟踪培养力度,建立院系级单位党员负责人、党员学术骨干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和高层次人才制度。修订特邀党建组织员聘任办法,聘任新一批特邀党建组织员。 4.推进党建工作研究和创新创优。制定党建课题研究和创新创优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组织、申报、评审程序,推动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以及项目成果的转化。以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为主线,探索组织大课题和课题群研究,使党建研究更好地指导实践,产出高质量成果。继续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创优”项目建设,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培育有特色、有成效的工作品牌,充分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党建+互联网”工作载体,初步搭建基层党建工作网上管理平台,加强对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总体把控。 5.完成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并按照规划目标和有关措施,加强统筹,有计划地制订干部调整补充方案。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执行选任程序,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保障学校中心工作。继续开展优秀年轻干部调研,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干部发现培养。根据到龄到届情况及机构调整需要,提早谋划,提前操作,增强干部工作主动性。 6.健全干部选育管用机制。落实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实施办法,继续加大挂职锻炼工作力度,强化实践锻炼,在挂职锻炼中发现干部、培养干部、锻炼干部。继续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促使干部在不同岗位、不同环节经受锻炼、提高能力。科学规划年轻干部的成才路径,有计划地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使之成为学校干部队伍的重要补充。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加强对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创新干部教育培训的途径和形式,注重实务培训、案例教学,开辟校外培训、海外研修基地,突出培训精准化和实效性,提升中层正职干部等学校主要管理群体的履职能力。 7.落实干部激励约束机制。贯彻执行《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同时做好实施办法的宣传和解释,让实施办法的各项举措落地生根。抓紧做好实施办法相关配套制度的出台,修订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会同人事处制定“双肩挑”中层干部的薪酬待遇方案,“双肩挑”干部、专职管理干部分类考核办法,“双肩挑”中层干部学术休假办法等相关制度,保证办法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8.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机制。着力构建“事前预警防范、事中规范纠偏、事后追究问责”的全过程监督体系。编撰干部手册,加强工作“应知应会”指导,强化源头把关;结合巡察工作和专项工作检查,强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强化整改把关;及时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巡视、审计、信访、舆情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强化问责把关。推动干部监督与选人用人工作深度融合,结合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逐步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健全完善日常联系通报机制,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探索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干部体系,提升干部监督工作的内涵。 9.协同做好学校人才工作。贯彻中央和上级关于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服务、管协调”的要求,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发挥好党组织关心、服务、凝聚、激励人才的作用。进一步落实中组部、中宣部下发的《关于在广大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文件精神,与教师工作部、高级研修学院密切配合,加大骨干教师教育培训力度,加强与高层次人才的沟通联络,广泛收集人才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改革建议和举措,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和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协同推进相关政策落地,为青年教师和高层次人才搭建发展平台,激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 10.加强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自身建设。引导部门同志和院系级单位组工干部适应党的建设新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贯彻落实到组织工作的各项任务中。建立定期学习交流制度,建设学习型组织,提升组工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协同机制,形成部门合力,提高工作实效;营造“忠诚、公正、开拓、严谨、友爱”的文化氛围,打造一支业务精湛、服务精准、团结友爱的组工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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