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18年党费及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专项经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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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3 组织部 浏览次数: 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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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级党组织: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党委于每年第一季度将院系级党组织上一年度交纳的党费按一定比例返还,并结合党内活动和专项工作以适当方式下拨专项经费。2018年具体下拨情况如下: 一、2018年常规返还党费。具体金额详见学校财务资源管理系统。 二、2018年全年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元旦春节慰问、“七一”慰问以及日常突发困难慰问工作。具体金额详见学校财务资源管理系统。 三、从2018年起,本单位清理收缴党费的剩余部分从清理收缴党费账户转入党费户,剩余的清理收缴党费可列入2018年常规党费预算中。 四、党费户负责人为各单位书记,账户名称形如“XX党费户”,账户号码形如“23000004/0XX”。 五、请做好党费户的预算管理工作。院系级党组织向党支部下拨党费,要有一定比例,可以采取定期下拨或专项下拨等方式。要给缺乏经费的党支部更多的经费支持,让支部活动能够开展起来、让党员能够感受得到。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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