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在教师队伍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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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组织部 浏览次数: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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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落实从严治党方针和凝聚中国力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实需要。 在学校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出来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献身党的教育强国事业、以立德树人为追求、诚心诚意为师生和学校发展谋利益并作出实绩的优秀教师,是学校基层党组织接收新党员的重要源泉,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后备力量。基层党组织只有经常不断地对这些优秀教师进行关心和培养,在他们提出入党要求并且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才能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更好地担负起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的历史使命。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教师队伍中发展党员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1.统筹规划教师党员发展工作。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统筹协调好教师党员发展工作,单列教师党员发展计划,重视在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和优秀留学归国人员中发展党员。要细化年度教师党员发展工作安排,指导教师党支部切实做好在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防止简单地分指标、卡比例。 2.建立健全及时发现机制。针对教师队伍来源构成、发展变化的新特点,特别是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大、海外归国人员比例提升等新情况,要认真梳理、摸清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状况,使党的工作覆盖到每一位教师,主动帮助引导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和优秀留学归国人员向党组织靠拢,条件成熟的及时确定为党组织发展对象。学校党委于每年9月梳理汇总教师申请入党情况,并通过座谈、培训等方式,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为进一步开展教育培养创造条件。 3.创新优化教育培养方式。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是发展壮大党员队伍的基本条件。要围绕党的建设伟大历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系统组织好党员教师的党章党规党纪、世情党情国情教育,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在此基础上,通过有意识地组织优秀教师参加一些高质量的党内或社会活动,启发并逐步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促使其在政治上逐渐成熟起来,自愿、主动地向党组织靠拢。要遵循高知识群体和青年教师思想成长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教育措施,探索建立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4.加强改进联系考察办法。校党委常委带头联系1至2名优秀教师或入党积极分子。院系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常态化联系本单位优秀教师和入党积极分子,定期与他们谈心谈话、沟通交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一贯表现和对重大问题的态度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在严格标准、程序的同时,优化、改进考察办法,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教师吸收入党。对常态化联系优秀教师和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校党委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检查。 5.落实落细发展工作责任。要把发展教师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院系级党组织会议每学期要开会专题研究,推进相关工作。发展教师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列入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指标和实体单位整体考核指标,并作为党务公开的要点。对具备发展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教师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学校党委将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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