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劲: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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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3 组织部 浏览次数: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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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0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受邀为第1期领导干部“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专题班80余位学员开展了题为“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专题讲座。 汪劲教授作题为“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讲座 汪劲教授从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的关系入手,从法治建设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为切入点,具体阐释了法治思维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和意义,详细剖析了在当前条件下生态文明体制下的改革措施与现状,同时从实务的角度,结合大量生动鲜活的案例详细讲解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途径,以更好的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汪教授首先详细阐释了生态文明的概念是追求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同时也是党的政策的不断提倡的结果。他认为,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这一理念深入贯彻了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讲话精神,也是当前国家治理体系的演变与当下的转型需求。不仅如此,汪教授认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只有完成了配套的制度基础、决策保障以及优化监管手段才能更好的实现法治生态。当然,实现法治理念下的生态文明建设绝非一朝一夕,必须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在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上对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上强化法治信念,同时科学运用法治方式,以平和、理性、逻辑的方式解决生态纠纷,追求合法化合理化。最后,汪劲教授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在法治路径上必须要做到完善立法,规范方式;严格执法,确保实施,强化司法,维护生态秩序;激励守法,提升环保与法治意识四大建议。 讲座结束后,汪劲教授与学员们就法治思维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学员们表示,这堂课不仅仅给当前城市和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更是要求树立一种科学的、合理的的法治思维,从而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发展。 汪劲教授讲座现场
图文:党校(高级研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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