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党校工作  工作动态

关于举办第12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2023-12-12           组织部         浏览次数 88


各院系级党组织:

为加强学生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月至5月举办第12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开展深化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党员权利义务、党的组织纪律和党内生活准则等教育,引导发展对象全面准确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组织和纪律观念,增强宗旨和担当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培训对象

被列入2024年上半年党员发展计划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时间

2024年1月至5月。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线下学习阶段(2024年1月至2月)

以各二级党校为单位组织线下学习活动。形式包括主题研讨和社会实践。

(1)主题研讨。以各二级党校为单位于2024年3月20日之前组织学员围绕“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做新时代合格党员”主题进行一次集中研讨。

(2)社会实践。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以各二级党校为单位组织学员进行线上或实地调研、参观红色基地、开展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使参训学员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深化对党的认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提高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并以适当的形式组织交流互学、汇报实践成果。

2、线上学习阶段(2024年3月至5月)

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开展网络培训。形式包括在线课程学习、在线交流研讨、在线考试。请注意,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在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方可进行线上学习,线上学习完成后,才能将发展审查材料提交上级党委审批。

(1)课程学习。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32学时(45分钟/学时)的课程学习任务。

(2)交流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在各二级党校的组织下,在线上主题研讨区开展交流与互动,分享学习成果。

(3)在线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

3、撰写思想小结

学员在完成两个阶段的学习后,应提交1篇不少于1000字的思想小结。

五、线上学习平台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大学生网络党校

六、结业要求

参训学员需完成相应培训课程,通过在线考试并提交思想小结。各二级党校应综合线下、线上学习表现情况和思想小结撰写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是否予以结业。

七、组织实施

1、编班管理

本次培训以50人左右为单位,一个或多个二级党校联合成立班级。每个班级指定一位班主任,负责本班级学员卡的分配、线下学习阶段组织,参照《大学生网络党校班级管理员工作手册》做好班级管理和沟通协调工作,并参与相关考核工作。

各二级党校负责组织培训对象参与各环节学习,在学员按要求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发放学员卡、指导其在大学生网络党校进行实名注册、完成线上学习,并指导小组讨论和实践,督促学员积极参训,完成考核工作。

2、报名

各院系级党组织结合年度发展计划,确定参训名单,在组织部系统里进行报名操作,并在系统导出打印《报名登记表》,加盖院系级党组织公章,于2024年1月5日(周五)前交至闵行校区办公楼713室或普陀校区办公中楼1207室。

3、结业证书办理

各院系级党组织审核学员结业通过后,在组织部系统内维护学员的参训起始时间、学员卡号、在线考试成绩等信息,并在系统导出打印《结业登记表》,加盖院系级党组织公章,同时生成证书编号、打印结业证书后至闵行校区办公楼713室或普陀校区办公中楼1207室加盖党校公章,之后将结业证书复印件归入发展党员材料中。 

联系人:

党  校:孙瑛琦54344659

组织部:李海芬54344615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3年12月12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