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党员组织生活安排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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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组织部 浏览次数: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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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级党组织: 为巩固拓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高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整体效能,现结合学校实际,就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党员组织生活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围绕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确立的发展目标,坚持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组织工作激发“新质生产力”动能,以高质量党建推进“三大卓越工程”“五个一流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 二、内容安排 2024年3月:坚持不懈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联系实际讲好党课。深入学习2024年全国两会和上海市两会精神。结合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和2024年度工作重点,制定本学期党支部工作计划。 2024年4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加强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强化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师德师风建设路径,提升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成效。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主体作用,深入开展党建引领推动学风建设,以高质量党建促进学生卓越发展。 2024年5月:突出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加强对党员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能力培训,主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上海城市治理共同体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与质量,注重凝练党支部工作特色与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争创“标杆”和“样板”。依托校内外党建服务阵地,推动卓越育人、卓越学术和卓越服务的一体化发展,巩固深化“教育筑梦”“社区智理师”党建品牌。 2024年6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构建之中。“七一”前后策划组织丰富多彩的庆祝建党103周年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师生广泛开展宣讲,建设系列优质党员教育资源。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增强师生爱党爱国、爱校荣校意识。 2024年7月至8月:利用假期组织党员赴红色教育基地、革命纪念馆、革命旧址等场所开展“实景党课”,鼓励各党支部紧密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开展特色性的实践服务和调查研究,找准“小切口”展开“大纵深”,扎根中国大地开展社会实践,积极探索建设教育强国的实践路径。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群众、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等活动,全面深入了解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组织实施 各院系级党组织应根据以上安排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指导党支部制定具体的组织生活计划。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要根据实际及时组织安排学习,确保学习实效。各党支部要按照所制定的计划,认真安排组织生活,做好记录和宣传工作。 组织生活应每月组织1次,一般每次保证半天时间。组织生活时间不得随意占用,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开展组织生活的,应及时补上。组织生活开展前,支部委员会应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向党员做好提前预告,引导党员做好充分准备。组织生活开展后,应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对事先请假的党员,要采取一定形式进行“补课”;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党员,要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 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党支部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讲党课情况如实记载。 根据上级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学习教育的工作要求,本学期党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党支部工作记录本进行抽查,各院系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应在年末对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时间、形式、内容、程序和效果等进行全面评估,相关评估内容应体现在院系级党组织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中。 四、观摩交流 为促进基层党组织之间的经验交流,各院系级党组织应按照“全覆盖、固定化、求实效”的目标要求,建立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观摩交流常态化机制。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学期应至少观摩1次非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或组织生活,并形成《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观摩交流意见反馈表》(附件1),院系级党组织留存备查,并届时根据要求作为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附件提交党委组织部备案。 各院系级党组织还应推荐2—3项主题党日或组织生活参加学校层面观摩交流(兼顾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请于3月15日前将《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设计方案表(供学校层面观摩交流)》(附件2)相关信息录入组织部信息管理系统。学校党委将择优推荐观摩交流,并随机检查观摩交流开展情况。党委组织部也将每月初联系各院系级党组织,适时更新支部活动具体信息,进行统一发布。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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