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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班学生到组织部办理求职报名材料审核盖章手续

2013-04-28           组织部         浏览次数 2041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班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各类报名材料审核盖章的手续,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部只对招聘单位在公开发布的招聘简章、填表说明或正式来函中明确要求学校组织部门核准的材料进行审核盖章;未作明示的,一般由学生所在单位的基层党组织或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核。

二、在学生报送材料到组织部审核盖章之前,各基层党组织须要对材料先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级党组织印章;各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对审核负责。

三、基层党组织负责审核的内容包括学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学生须向所在单位出示所填报获奖信息的相应证书原件,以确保填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学生在报送材料至组织部审核盖章的同时,须提供所填报获奖信息的相应证书复印件一套。

四、组织部审核报送材料一般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学生在报送材料时,应预留足够时间;因基层党组织审核疏漏导致材料被退回而延误学生报名的,基层党组织须承担相关责任。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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