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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1年度处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2011-12-12                   浏览次数 59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有关文件以及市教卫党委《关于召开2011年度市教卫党委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沪教卫党〔2011209号)的精神,现就2011年度我校处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作如下安排:

一、参加对象

各实体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单位、后勤集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处、室处级干部(含调研员、副调研员)。

二、主题

今年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通过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努力方向,促进领导班子建设,为更好地推动我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三、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要精心组织好民主生活会,做到会前认真准备、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切实整改。

1)认真组织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全会工作报告,胡锦涛同志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同志关于向杨善洲同志学习的重要指示;党的群众工作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党纪条规,中央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工作、严肃换届纪律等有关文件;九届市委十五次全会精神和九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的若干规定》、《关于领导干部在买卖房产方面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2011-2015)》和2011年暑期校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学习,确实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增强忧患意识和全局意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为推进我校学科建设、育人工作及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我校“985工程”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而努力。

2)坚持开门征求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听取所在单位、所在党支部党员、群众意见。同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分析本单位情况,查找出影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本单位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3)认真做好相关报表的填报工作。领导干部应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4)普遍开展谈心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班子和个人的思想、作风建设状况和廉洁自律的情况为主,广泛、深入地开展谈心活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通过谈心,沟通思想,找出问题,为召开民主生活会打好基础。

5)作好发言准备。班子中每个成员,根据民主生活会主题、对照检查的主要内容和群众所提的意见,联系自身的实际情况,准备好发言提纲。

6)开好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本人要针对群众所提的意见,联系实际,作深刻剖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后,对本单位比较突出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认真抓好落实。

四、对照检查的内容

民主生活会上,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主题,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重点对照检查以下内容:是否牢记党的宗旨,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纪律,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是否忠诚于党的事业,始终保持紧迫感和奋发有为、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不懈怠、不动摇,一心一意谋发展;是否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存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现象,是否在个人房产买卖、单位工程建设、公务用车等方面保持廉洁,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五、相关要求

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安排。

1)各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应在201216日前完成。请各单位事先和分工联系的校领导商定民主生活会具体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并以书面形式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2)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记录,并认真填写《华东师大处级单位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表》。上述会议记录和情况表于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周内报送党委组织部。

 

附件:华东师大处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表.doc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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