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2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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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8 浏览次数: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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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关于上海高校进一步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名单预审工作。 请各单位于近期安排所属各支部对2012年发展党员计划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育计划进行充分讨论;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要对支部讨论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既突出重点又统筹兼顾,采取上下结合的方法,制定好2012年发展党员计划。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党外骨干教师进行梳理,充分认识在学术骨干群体中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分工,进行细致工作,力求将优秀人才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此外,还要认真把握好发展学生党员过程中的质与量的关系,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学生党员比例的相对稳定。各单位在制定2012年发展计划的同时,要对2011年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并注意总结经验,减少计划制定过程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党委组织部将根据历年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对各单位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计划名单一经审核通过,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计划落实发展工作。 2012年发展党员计划的制定和上报,须通过“上海市党员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的“申请人管理”模块进行。具体要求如下(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1. 新的申请人须新增,已经毕业离校或离职的申请人须删除; 2. 要对系统中所有申请人的必填项信息进行维护;如有申请人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请及时在上海库中维护其“培养发展”中的“培养联系人”和“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日期”两项信息; 3. 如申请人被确定为2012年发展对象,请在其“列为发展对象日期”中填入拟发展入党的具体时间(例如:若计划于2012年2月发展某位申请人,则在其‘列为发展对象日期’中填入‘2012-02-01’); 4. 将2012年计划发展的申请人导出为EXCEL表格,具体字段包括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申请人类别”、“所属党组织”、“居民身份证号”、“列为发展对象日期”、“工作岗位”和“学历”,在导出的表中删除历年积累下来且不在2012年发展的计划发展对象后,按照“所属党组织”排序。纸质版表格经审核盖章后,于12月2日前上报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admin.ecnu.edu.cn。 附件:《操作步骤:维护和导出发展党员计划名单》 联系人:童愈亮(62232253、54344655、13916818144) 党委组织部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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