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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党支部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6-06-16           组织部         浏览次数 1955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党工委:

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近日,中组部、市委组织部、市教卫工作党委相继下发通知,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工作作出部署。为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校将对党支部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党支部按期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各二级党组织对所属党支部按期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党支部同时进行自查。因学生党支部流动性大,负责人变动频繁,不列入本次排查范围内,只排查在职教职工党支部和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的按期换届情况。根据规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本次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党支部任期届满,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一年内没有换届的;任期届满,延期超过一年以上没有换届的。要逐一排查、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如存在上述问题,请填写《未按期换届党支部情况表》(点击下载),表格电子版于630日(周四)前发组织部邮箱zzb@admin.ecnu.edu.cn。

二、抓紧整改存在的问题

对没有按期换届的党支部,各二级党组织要制定工作方案,区别不同情况,明确换届时间进度,督促指导其抓紧换届。原则上2016年年底前完成整改。2016年起,我校在职教职工党支部、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的变动情况,应及时将二级党组织审议同意的选举结果报组织部,由组织部提交学校党委审批,并发文批复。具体要求详见组织部近期下发的《关于调整各类党支部变动审批工作的通知》(华师委组[2016]3号)。

三、严格执行党支部按期换届制度

各二级党组织要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强化严格按党章党规办事的意识,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使党支部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真正严起来;要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党支部严格执行换届规定。党支部任期届满前,要主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换届请示;需要延期换届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学校党委将党支部按期换届情况作为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对不严格执行规定,视情况轻重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责任。

 

                              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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