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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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1 组织部 浏览次数: 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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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中层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以及廉洁从政状况,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校党委研究,现就2016年我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实职岗位的全体处级干部,部分聘任干部。 其中,在实职岗位的正处级干部及部分聘任的正职干部,由学校考核,副处级干部及其他聘任干部由各单位自行考核。 二、考核方法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全面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干部的履职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考核主要包括如下环节: 1、撰写并上传述职述廉报告。干部本人要对照考核标准和岗位职责,认真总结2016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各项任务情况,分析自身存在的不足,提出今后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撰写书面述职述廉报告,并上传公共数据库干部考核网上测评系统。 2、民主测评。正职干部的民主测评通过公共数据库中的干部考核网上测评系统进行。其他干部的测评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3、确定考核结果。在实职岗位的正处级干部及部分聘任的正职干部,其考核结果由校党委常委会根据民主测评得分情况和干部全年的实际工作表现等讨论确定;副处级干部及其他聘任干部由各单位自行考核并提出考核建议等第报组织部,经校党委审定后正式确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干部年度考核的组织协调等工作,由学校干部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民主测评结果以及相关意见,由党委组织部通过适当方式向考核对象本人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召开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发挥好考核的引导激励作用,振奋精神,继续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2、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请于2016年12月30日(周五)前由本人自行上传至公共数据库“干部考核网上测评系统”,述职述廉报告为文字形式,分别上传到网上测评系统的述职模块和述廉模块。公共数据库“人事管理系统”中的“年度考核个人登记”不用填写。 3、请各单位提醒本单位教职工及时登陆系统进行网上民主测评。网上测评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1月3日(周二)上午8点至1月13日(周五)下午5点。测评系统开放后,根据测评进度系统将适时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进行提醒。请关注电子邮件和华东师范大学微信企业号。 4、为了提高测评效度,适当拉开得分区间,本次测评将继续按照被测评总人数20%的比例并取整的方式,限定测评人打分时的评优名额,即评优名额=被测评人数×20%(取整)。测评页面将对应测评人数、可评优秀名额信息进行告知并实时更新。 5、相关事宜,可向党委组织部、信息化办公室咨询。 干部考核事宜,请与校党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王琳、王柏俊 电话:54344655、62233693 公共数据库账号及登录事宜、微信企业号事宜,请与信息化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赵春 电话:62233081-202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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