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6年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及2017年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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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3 组织部 浏览次数: 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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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根据中组发[2008]3号《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各级党组织每年要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向全体党员进行工作汇报。现就上报2016年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及2017年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报2016年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请各二级党组织认真总结本级党组织2016年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情况,于2017年1月14日前向党委组织部以OA签报方式提交工作报告。报告标题建议为《XX党委2016年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情况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2016年本级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注:将党员补交党费金额与正常党费收缴金额分开统计); 2、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情况,各类党员补交党费的情况; 3、2016年本级党组织党费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注:列出党费支出的主要项目,包括党员教育活动、党员培训、党内表彰、困难补助等,其中困难补助须附补助清单;党费收支金额要与党费户一致,历年党费现金余额的支出另行统计); 4、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 5、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和建议等。 2015年起我校党费纳入财务系统进行管理,少数二级党组织还余有历年下拨的党费现金余额,有现金余额的党组织请尽快与组织部联系,尽快将党费现金余额纳入财务管理。 二、2017年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对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党政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对生活困难党员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听取他们的意见,结合实际、积极做好关怀和帮扶工作。 组织部将于寒假前,结合各二级党组织上年困难补助金额和高龄退休党员数量等因素,下拨2017年全年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专项慰问金,用于各单位开展元旦春节、“七一”及日常突发困难慰问工作。专项慰问金将直接划拨至各二级党组织的党费账户中。各单位可在本单位党费账户中报销困难慰问金,采用报销名册签收的方式,到财务报销窗口提取现金。 各单位要全面客观地掌握本单位生活困难党员的生活状况,专款专用。困难慰问金一般每人每次不超过1000元。个别单位如党费户额度不足,又确有增拨需要,可向组织部另行提出申请。 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党委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党内激励、关怀、帮扶长效工作机制。 联 系 人:李海芬 联系电话:54344655 62232253 办公地点:闵行办公楼715室、中北地理馆118室 华东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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