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和制定2026年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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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组织部 浏览次数: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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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和制定2026年发展党员计划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各院系级党组织应于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2025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个别确需于12月中下旬完成的,应提前报备),审批完成后应及时在组织部系统中维护发展、转正信息,于一个月内将党员材料送党委组织部复核备案。 对本单位和所属党支部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自查发展党员工作是否坚持政治标准、程序是否完备规范、党委是否定期讨论研究相关工作等,重点关注程序不规范、材料不严谨的问题,例如思想汇报等材料抄袭、事后补材料或凭空补材料、谈话或会议记录造假、提前或不及时进入程序、批量审批等。 撰写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内容有:本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党员发展工作要求的情况;本单位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情况、发展计划完成情况;本单位在教职工、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各年级中党员的人数比例情况,入党申请人和积极分子储备情况,填写《党员队伍状况、入党申请人情况汇总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下一步针对性解决措施。工作报告应在院系级党组织会议上进行专题讨论研究。 请于2026年1月9日(周五)之前,通过OA签报向党委组织部提交工作报告,签报标题建议为《**党委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报告》,并将《党员队伍状况、入党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院系级党组织专题讨论会议记录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二、做好制定2026年发展党员计划工作 各院系级党组织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组织所辖党支部对现有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以及2026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计划和发展党员计划名单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本单位各类型人员中的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确定2026年发展党员计划名单。凡是列入2026年计划发展的对象,应在2025年11月底之前已由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经上级党委备案。 在职教工党支部要对高层次人才、优秀教师和业务一线人员积极开展工作,对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过支部全面考察,确认已具备党员条件,应列为下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及时发展。 各院系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通过组织党章学习小组、青马工程等各种教育培养方式,充分发挥学生思政工作队伍和团组织的力量,不断扩大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于表现优秀、经团组织推荐的申请人,应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对于前一学习阶段的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做好接续培养工作,培养时间可以延续计算。注重培养边疆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单列入党积极分子和计划发展名额。针对本科生按年级制定科学合理的梯度培养计划,保证本科生各年级,尤其是低年级的发展党员数量有大幅度增加。在保证研究生发展党员质量的前提下,保持数量的稳定。 请各院系级党组织于2025年12月10日(周三)之前,在组织部系统中维护各支部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计划发展对象的人员信息。党委组织部将结合目前各类型党员比例,以及历年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对各单位上报的名单和人数进行审核,并将入党申请人等信息导入上海市党管系统。 联系人:路葵、马彬彬 联系电话:54344615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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